試點方案已上報,最快年內出臺
“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的試點方案日前已經上報國務院,最快在本月底就能出臺。”12月6日,一位參與制定試點方案的消息人士這樣告訴《華夏時報》記者。
該人士稱,包括增值業務、通信工程建設在內的電信業八大領域將進一步向民間資本開放。另外,民資租用運營商網絡和設備的費用也有望進一步降低,這將促使更多有技術、有財力的民企能夠進入電信業,有利于行業市場規模在短期內實現快速增長。
方案上報
記者從工信部了解到,工信部電管局日前會同各省市通信管理局、電信運營企業、工信部電信研究院以及通信企業協會召開工作會議。在會上,工信部電信研究院重點介紹了互聯網網間結算調整方案,工信部通信企業協會介紹了電信設施代維管理辦法起草情況。
上述消息人士稱,調整后的政策已經一并編入試點方案中報了上去,方案建議進一步降低各種租用網絡和設備的費用。
據介紹,民營企業通過租用運營商網絡和設備,以及訪問其他運營商網絡和設備,為用戶提供服務時,要向運營商繳納一定的費用。此前,包括網間結算等相關費用一直居高不下,造成電信資費虛高,并使不少經營電信業務的民資企業嚴重虧損。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如果能大幅降低租用網絡和設備的費用,或者直接“砍掉”網間結算費用等關鍵性支出,將大大減少民資企業的成本,按目前已進入電信行業的民資企業規模估算,至少將為民資企業節約上百億元。
“降低設備等費用有可能成為工信部醞釀民資進入電信業關鍵政策的突破口,將確保民資進入電信業后的正常和持續運營。”上述消息人士認為。
這只是放開民資準入的一個方面。該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方案鼓勵民資進入的領域還有移動通信轉售、接入網、網絡托管、移動增值、通信工程建設等。其中,接入網、移動通信轉售業務、通信工程建設和電信增值服務將有望率先向民資開放。
據介紹,接入網、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和電信增值服務均是通過租用運營商網絡或設備,向用戶提供各類電信服務。目前,這三項業務均在一定程度上允許民資經營,但多數需要通過和運營商合作的方式。而試點方案則會對民資進一步放開,允許民資在支付一定網絡和設備租用費用后獨立運營。
另一方面,民資對此也表示出比較大的熱情。
“允許民資運營這些業務,其成本為租用電信運營商網絡和設備的費用,屬于固定成本,只要能收回成本,提供相應服務的廠商可以以遠低于目前運營商的資費標準,向用戶提供服務,根據國外經驗,即便是1分錢1分鐘的通話資費,只要有一定的用戶,廠商就能盈利。”一位從事電信業多年的民企人士稱。
改革有阻力
不過,我國電信業長期處于壟斷格局,民資進入面臨不小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