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蘋果應當負有把關不嚴的責任
有律師昨日對本報記者表示,即使是第三方公司開發的應用,但應用程序在蘋果商店出售,蘋果也應當負有把關不嚴的責任,應承擔相應責任,對于原告索賠上千萬元,而此次賠償僅幾十萬元,該律師表示,賠償的多少應根據具體損失來定。
據悉,蘋果因為應用商店“惹禍”被判侵權并非首次。今年9月27日,北京二中院一審判決認定蘋果AppStore構成對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著作權侵權,賠償經濟損失52萬元。同樣,蘋果公司和蘋果電子商貿公司也辯稱,他們均非AppStore的經營者,被控侵權行為并非由他們實施,原告的起訴應予駁回。法庭當時判定,即使該應用程序為第三方開發商所開發,但鑒于蘋果公司參與了涉案應用程序的開發過程,對第三方開發完成的應用程序進行了挑選并獨自決定了其在AppStore上的分銷,同時在銷售收益中得利,事實上與第三方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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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傳媒旗下雜志被爆涉嫌侵犯著作權
作者或每部索賠10萬元 雜志社表示補發稿酬但無法達到作者預估水平
本報訊 (記者程詩)昨日,作家、資深媒體人孫浩元通過博客和微博爆料,稱現屬長江傳媒旗下的《中國故事》雜志在2010年、2011年未經許可連載其已出版實體書的小說《人肉搜索》和《清明上河圖》,從未支付稿酬,與雜志社交涉至今未果。昨日,涉事雜志社內部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由于該雜志社年初才劃轉到長江傳媒,目前正在與原主辦單位協調查詢,同時將安排補發作者稿酬。
“《中國故事》在連載我的小說時,都沒有知會我,也沒有支付我任何稿酬。”孫浩元在博客中表示,經其核查,該雜志在2011年第一期、第二期連載完成《清明上河圖》。他稱,《中國故事》刊載的是全文,涉嫌直接從網絡拷貝。
據了解,今年1月《中國故事》雜志社整體劃轉到長江傳媒報刊子集團。而此前,該雜志為武漢群眾藝術館主辦。昨日,《中國故事》雜志社編輯部內部人士表示,在接到孫浩元的微博投訴后,12月7日,雜志社通過微博私信向其通報過事情進展,“目前,雜志社一方面會補發稿酬,另一方面也與武漢群眾藝術館協調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清明上河圖》2008年4月由花山文藝出版社出版,16萬字;《人肉搜索》2008年11月由重慶出版社出版,27萬字。孫浩元表示,根據其經驗,雜志連載這兩部小說的稿酬約在3萬元左右,“律師建議每部小說的索賠金額為10萬元!辈贿^,上述雜志社內部人士表示,《中國故事》每期發行量約在1萬冊,稿酬標準并不高。據其所知,故事版轉載文章的稿酬一般為30~40元/千字。按此計算,雜志社為上述兩部小說支付的轉載稿酬將在1.3萬~1.7萬元左右,比孫浩元預估的稿酬“折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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