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網絡信息保護今起有法可依
2012-12-29 09:02 經濟日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飛表示,2000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在制定或者修改侵權責任法、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時對網絡侵權行為規定了民事責任,對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等作了嚴厲的刑罰規定。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還有一些地方根據網絡信息保護的實際需要,制定了一些法規、規章。但總體看,我國有關網絡信息保護的法律規范還比較薄弱。根據全國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回應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從去年開始,常委會工作機構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總結有關法規、規章的實施經驗,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在決定草案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一致表示,這個決定草案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對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完善我國網絡立法將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致贊同出臺這個決定。
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保障局局長趙志國表示,做好網絡管理工作要把握五大重點:一是制定有關用戶電子信息保護、垃圾電子信息治理、手機用戶身份管理的部門規章;二是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涉及用戶電子信息保護等方面的相關技術標準和行業規范;三是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指導督促電信企業和互聯網企業采取有效措施;四是鼓勵和支持技術研發,提高用戶電子信息安全水平;五是進一步暢通舉報受理機制,鼓勵公眾對侵害用戶電子信息安全、發送垃圾電子信息等網絡違法行為進行投訴舉報。與此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及時對此類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關于用戶網絡身份管理問題,趙志國表示,工信部將完善配套的規章制度,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全面開展電話用戶真實身份管理工作。
就公眾關心的網絡反腐問題,李飛表示,一些公眾擔心出臺這個決定會影響人民群眾通過網絡發表監督批評意見、揭露腐敗行為,這是沒有必要的。未來要堅持依靠人民群眾,通過各種形式來揭露腐敗行為,依法懲處這些腐敗和違法行為。
另據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介紹,根據國務院2012年的立法計劃,目前國務院法制辦正會同有關部門修訂國務院2000年制定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該辦法實際已在互聯網公開征求意見,起草修改也已有幾年的時間。”袁曙宏說,辦法在細化決定內容、落實決定具體規定的基礎上,爭取早日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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