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反壟斷訴訟蘋果成惟一被告(騰訊科技配圖)
騰訊科技訊(思睿)北京時間2月14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在美國司法部電子書反壟斷訴訟案中,蘋果成為截至目前僅存的唯一一家被告。如果敗訴,蘋果在其他訴訟案中將面臨巨額賠償金。
去年12月,美國司法部指控蘋果涉嫌與阿歇特出版公司(Hachette SA)、哈珀柯林斯(HarperCollins)、麥克米蘭(Macmillan)、企鵝集團(Penguin Group)和西蒙與舒斯特(Simon &Schuster)五家出版商共謀并壟斷電子書價格。上周五,麥克米蘭成為第五家, 也是最后一家與司法部和解的出版商。美國司法部認為,蘋果同上述五家公司合謀操縱電子書定價后,將不利于電子書市場的正常發展及有序競爭,并導致消費者為這些電子書支付較高費用。
不要求現金賠償
6月3日,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主審法官是丹尼斯•科特(Denise Cote)。根據法庭文件顯示,美國司法部并不要求蘋果進行現金賠償,而是要求法庭裁定蘋果違反了反壟斷法。此外,司法部律師還要求法官下達禁令,禁止蘋果將來繼續從事類似行為。
業內人士稱,如果法官作出反壟斷裁定,那么蘋果將來可能遭受巨大損失,因為除了司法部,蘋果還面臨其他多起相關訴訟。例如,以消費者名義發起的集體訴訟,以及美國十幾個州的檢察官提起的訴訟,其中的每起訴訟都規定了索賠的具體數額。
美國消費者協會(The Consumer Federation of America)在去年提交給參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的一封信中曾預計,電子書價格操控將使消費者在2012年遭受2億多美元的損失。而根據美國各州和聯邦的反壟斷法,原告將獲得庭審所確定的實際損失的3倍賠償。
紐約大學法學院反壟斷專家哈里•福斯特(Harry First)表示,如果蘋果在司法部的訴訟案中敗訴,那么其他訴訟案中原告的勝算也很大。根據反壟斷法《克萊頓法案》(Clayton Act),原告可以使用此次的裁決作為證據來反擊被告。如果蘋果敗訴,針對蘋果的其他集體和私人訴訟的被告能否因為該公司從事類似行為而獲得賠償還不得而知。
福斯特還指出,如果蘋果勝訴,那么其他訴訟案中的原告將處于不利地位。蘋果尚未對此發表評論。但業內人士稱,蘋果仍可能會與司法部達成和解。
除了美國司法部,歐盟也曾對蘋果與出版商之間的電子書定價協議進行了調查,但雙方已于去年12月達成了和解。
蘋果很難獲益
部分法律專家表示,一旦真正在美國進入庭審階段,蘋果可能很難從中獲益。根據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和解規定,上述五家出版商不得重新與蘋果和其他零售商簽訂協議或者必須終止協議。
密歇根大學法學院教授丹尼爾•科瑞恩(Daniel Crane)指出,由于上述協議并未得到實施,因此蘋果與美國司法部并沒有太多討價還價的余地。科瑞恩表示,蘋果可能會寄希望于通過庭審建立反壟斷規則,這一規則可能會有助于蘋果開展其他業務,比如與娛樂公司簽訂內容合作協議。
而對于美國司法部下屬的反壟斷部門來說,此次庭審也是一次重大考驗。代表司法部出庭的是反壟斷部門訴訟案件負責人馬克•瑞恩(Mark Ryan),而代表蘋果出庭辯護的則是來自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師事務所的多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