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科技訊(林靖東)北京時間3月5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Facebook的一位名叫蓋耶瓊斯(Gaye Jones)的股東對Facebook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和其他高管提出起訴,指控他們在公司IPO前夕未能公平公正地披露與公司經營業績有關的信息。
瓊斯在起訴書中指出,由于越來越多的Facebook用戶開始通過移動設備訪問Facebook網站,當時公司的營收已經開始出現下滑的趨勢,但是Facebook沒有在IPO前夕公布相關信息,除了Facebook的董事和高管自己知道之外,他們還有選擇性地將那些信息透露給了公司IPO的承銷商和幾家關鍵的投資者。
瓊斯提出的這項訴訟案與上個月被法官駁回的幾宗類似訴訟案并不完全相同,因為在之前的幾宗訴訟案中,Facebook被指控的錯誤行為發生在IPO之前,而當時那些股東并不持有公司股票;而瓊斯從2012年2月起就一直持有Facebook的股票。
瓊斯懇請法官命令Facebook董事和其他被告將他們利用公司IPO出售股票所獲的收益全部吐出來,因為他們早就知道Facebook的股票被高估了。
瓊斯在起訴書中稱:“盡管他們知道公司一直沒有公開地向投資者披露營收和利潤預降的消息,但是他們意識到仍然可以借IPO獲得巨額收益,他們獲得的巨額收益是通過不公正的手段非法獲取的。”
Facebook發表聲明稱:“我們相信這樣的指控是毫無依據的,我們將積極捍衛我們的權益。”
Facebook股票上市后,在1個月之內從38美元的發行價跌至25美元左右,該股周一的收盤價為27.72美元。
Facebook IPO上市后不久,超過50位投資者提出了起訴。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正在舉行聽證會,考慮將那些訴訟案并案為一宗集體訴訟案。
瓊斯提出的起訴是一宗派生訴訟案,這意味著投資者希望接替公司,原告通過和解或判決而從扎克伯格和其他被告那里獲得的賠償金將會被支付給Facebook,而不是股東。
曼哈頓地區的美國地區法院法官羅伯特斯威特(Robert Sweet)上個月駁回了以前提出的4宗與此非常相似的派生訴訟案。
除了指出股東在Facebook IPO之前并不持有公司股票之外,斯威特還說,雖然原告聲稱Facebook向投資者隱瞞了許多事實,但是公司曾經不斷地表示和警告投資者,宣稱移動應用的使用率越來越高。
瓊斯是在Facebook公司的注冊所在地即特拉華州的大法官法院(Court of Chancery)提出上述訴訟的,該案的其他被告還包括Facebook IPO的幾家承銷商,即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和高盛集團下屬的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