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微博)所收國家秘密信函數據(騰訊科技配圖)
騰訊科技訊(清雨)北京時間3月8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谷歌周二公布了有關“國家安全信函”的數據,指出FBI(美國聯邦調查局)正秘密監視其部分用戶。
谷歌周二公布了近年收到“國家安全信函”次數的大致范圍,根據“國家安全信函”的要求,谷歌必須無條件向美國政府提供用戶的帳戶信息。這也是企業首次公布有關“國家安全信函”的數據。
“國家安全信函”授予美國政府無需司法監督就可獲得有關美國人的財產和通信的詳細信息。FBI已經發送了成千上萬封“國家安全信函”,并因濫用“國家安全信函”而備受指責。FBI在“國家安全信函”中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信貸公司、金融機構和像谷歌這樣的企業必須提供有關他們客戶的機密信息,如客戶資料、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所訪問的網站,以及其他更多FBI所謂的與調查有關的信息。
谷歌表示,2009年至2012年間每年都能收到“0-999”封“國家安全信函”。
在與當局就公布相關數字的談判中,谷歌表示國家安全是政府必須考慮的事項。谷歌法務總監理查德•薩爾加多(Richard Salgado)在博客中寫道:“你會注意到,我們公布的只是大致的范圍,而非具體數字,這是因為FBI、司法部和其他機構擔心公布具體數字可能會泄露調查信息。不過,我們計劃每年更新這些數字。”
薩爾加多沒有就此發表評論。
2011年,FBI發出了涉及7,201個不同個人的16,511封“國家安全信函”。谷歌表示, 2009年至2012年收到的“國家安全信函”中,除2010年涉及2000至2999個用戶帳戶外,其余每年均涉及1000至1999個帳戶。
谷歌指出,FBI可能獲得了有線或電子通訊服務用戶的姓名、地址、服務年限、本地和長途通話費用記錄等信息,但是FBI無法利用“國家安全信函”從谷歌獲取其他信息,如Gmail內容、搜索請求、YouTube視頻或用戶IP地址等。
根據美國《愛國者法案》(Patriot Act),如果政府認為“國家安全信函”請求是與打擊國際恐怖主義或秘密情報活動的調查相關,那么谷歌或其他機構在收到“國家安全信函”后必須提供相關信息。
“國家安全信函”是一個有力工具,因為它們無需法院批準,且適用于言論禁止令,以防收件方向他人透露收到“國家安全信函”的信息。在調查恐怖活動時,僅需主管簽發,FBI特工自己就可向信用機構、互聯網服務提供商或電話公司發送“國家安全信函”。
然而由于缺乏司法監督,過度濫用“國家安全信函”的可能性大增。2007年,美國司法部監察長審查發現,FBI在許多情況下濫用職權和“國家安全信函”。比如,在9•11事件后,FBI與AT&T和Verizon達成了數百萬美元的合同,要求這兩家公司在FBI內部安排員工,允許這些員工進入電信數據庫,以便他們能及時滿足FBI對電話記錄調查的需求。司法部監察長還發現,這些員工讓FBI特工在沒有書面文件許可的情況下非法查看用戶記錄,甚至是為FBI撰寫“國家安全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