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科技訊(悅潼)北京時間3月9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蘋果人力資源的工作流程看上去充滿奇趣。據科技博客作者約翰·格魯伯(John Gruber)透露稱,蘋果的員工可以享受“離崗留職”的待遇,按照蘋果的這一政策,員工可以離開公司、最長兩年時間之后再重返公司,在這兩年的時間內,這些離開的員工仍將在蘋果公司保留職位。
事實上,員工的確可以離開公司,而且如果他們在兩年之內重返公司的話,兩年的離職就像是從未發生過一樣,員工重返公司的職位不會離職而受影響。不過,員工在離職的這段的時間內,將不會得到薪酬,但也不會丟失他們在蘋果公司的崗位。
不過,據格魯伯透露,只有在蘋果公司已經工作10年以上的員工才能享受上述待遇。
當然,蘋果的做法與一些公司大不相同。一些公司認為,那些離職的員工會對仍留下來的員工產生傷害,因為有員工離職的話,就將意味著留下來的員工將面臨著更加繁重的任務。特別是,一些員工在離開后會加盟競爭對手公司,這樣將會對原來的公司產生更大的傷害,而且在這樣的公司,一旦這些員工離職,可能會被視為“叛徒”,而可能會不被其他未離職的員工所接納。
但是,蘋果一直非常神秘,而且也非常獨立,因此人們可能會質疑蘋果可能也會采取與那些公司相似的政策——即根本不會再聘用那些已經離職的員工。不過,與這些猜疑相反的是,蘋果會給離職的員工到其它地方嘗試的機會,而且還不會損害蘋果。
格魯伯稱,蘋果公司沒有休假制度,因此,這種兩年的離崗留職政策也有點類似于一種休假方式。
當年,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重返蘋果之后,取消了公司的休假制度。后來,許多員工都申請了兩年的“休假”,之后再離職。因此,蘋果宣稱,員工在離開之后,如果想改變主意的話,那么還可以再回來。
對此,格魯伯認為,蘋果的這種政策也非常明智,因為蘋果面臨的最大一個威脅就是人才的流失,然而,如果能夠讓離職的員工很容易地再重返公司,那么這種威脅就將減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