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塔的安裝傷害了誰”
發射塔安裝事件發生后,德清中房的舉動又一次傷害了7號樓的業主們。那么德清中房究竟為什么同意安裝發射塔呢?
對此,德清中房總經理孟建平說在接受鯤鵬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小區的發射塔裝置是作為小區的基礎設施為居民們安裝的,如果對居民的健康造成了影響,他們不能回答,這個問題不在他們那個控制的范圍之內。而至于和業主發生的沖突,他說相信公安部門的相關認定。在記者問及是否和聯通公司簽訂租賃協議時,他選擇拒絕回答。
關于“發射塔是小區的相關配套設施”的說法,嘉華國際7號樓的業主們表示了強烈的反對。業主們認為,首先,7號樓位于整個小區的最外層,安裝在那里明顯不符合信號覆蓋的原理。王興榮認為,這個發射塔明顯是針對周邊地區的。“因為邊上的信號都不是很好。”同時,業主們向記者出示了《購房合同》,關于配套設施的第11頁和第17頁上并沒有涉及安裝發射塔。業主們據此推斷,發射塔是在他們入住后被秘密安裝的。“如果對我們是有利的東西,他們合同上肯定會很明白地寫著。現在合同上都沒有,很明顯,是房產公司和聯通公司在暗箱操作。”有業主向記者透露,聯通公司每年向中房支付數十萬的租金。而這一說法卻被中房公司客服部負責人矢口否認。
發射塔拆除后,場地一片狼籍
“配套設施”的說法同樣得到了城建部門的否定。在業主們上訪之后,該縣城建局對信訪事項進行了處理。《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單》認為,發射裝置屬于“直放安裝”設施,不需要經過城建部門的審批。這一說法對房產公司和聯通公司一直聲稱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該局規劃管理科的沈姓科長還告訴鯤鵬社記者,安裝在戶外的移動機房需要向城建部門進行審批,并且需要土地等相關要件,還需要圖紙等設計要素。而這個,才能稱之為一般意義上的“配套設施”。“他們這樣一來省了很多事情,直接在我們這里安裝就行了。”在得知這一信息后,嘉華國際7號樓的業主們表示。
當記者提出要向德清聯通方面的人提出采訪時,該公司相關負責人選擇了回避。而其上級——湖州聯通分公司移動運維部門的丁姓經理在匆匆回答幾個問題后以“接受采訪需報總部批準方可”選擇了回避。他只是向記者表示,他們的安裝是符合相關環保評估程序的,并在安裝前和中房公司簽訂了相關協議。德清環保局的相關人員告訴記者,關于輻射的環保評估的權限在省環保局,他們無權過問。不過,據記者了解,在業主們上訪過程中,相關部門向業主迅速宣讀了環保認定書,而在業主們需要書面材料后至今未交到業主手上。“為什么城建部門可以把書面材料出示給我們,而那張關于環保的認定書,卻遲遲不肯交給我們呢?”業主們的心中都充滿了巨大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