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北京市消協針對電信資費提出改革建議,呼吁電信運營商降低固話月租,充值卡到期后,賬戶余額所有權也應歸屬消費者。
據介紹,2009年北京市消協受理電信投訴140余件。其中,固話業(yè)務長期保持的基本月租費,引起消費者不滿。
北京市消協指出,固定電話采用收取基本月租費的方式及標準有悖公平交易原則,電信企業(yè)應采取降低基本月租費或采用低資費套餐等形式給予消費者多種選擇。并且,北京市21.6元的固話基本月租費標準已實施近十年,隨著電信技術的發(fā)展,電信行業(yè)經營的平均成本大幅下降,降低固話基本月租費標準的條件趨于成熟。
針對消費者投訴較多的充值卡話費逾期不退問題,市消協認為,預付電話費到期后服務的終止與賬戶內余額的歸屬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資費余額包含著電信運營商還未提供服務的對等價值,就消費者而言,對于未享受的服務無付費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