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東明
盜接居民電話線充值Q幣網上兜售獲取暴利
先通過盜打居民電話為QQ號充Q幣,進而通過網絡賣掉Q幣牟利。近日,這個犯罪團伙被濟南警方打掉,犯罪嫌疑人吳某、蔡某等4人被抓獲。據警方介紹,這是山東省首次破獲的盜竊虛擬財物犯罪團伙,也是首次以涉嫌盜竊罪移交檢察機關的盜竊虛擬財物的案件。
案發:盜打居民電話充值Q幣
今年3月29日,在山東省濟南市北坦小區,兩名操湖北口音的男青年引起了在此巡邏的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民警的懷疑:從下午1點到5點,這兩人頻繁出入小區內各單元樓,有時候同進一個門棟,有時候分開各進一個門棟,每次卻總是空手而出,形跡十分可疑。民警上前亮明身份,并對正站在固定電話分線盒旁打電話的兩人進行盤問。
面對民警盤問,兩人并不驚慌,聲稱自己有某通訊公司的“工作證”,正在對該小區的固定電話進行檢測。而民警向該通訊公司落實時,該通訊公司稱當日并沒有安排工作人員到北坦小區對電話線路進行維護。同時,民警通過走訪了解到,有居民家中固定電話下午響了一聲,有的居民準備打電話時,聽到聽筒里有充 Q幣的提示聲音。
經民警進一步訊問,兩人承認是假冒某通訊公司檢測員,其真實“工作”是通過單元樓內的固定電話分線盒接出居民固話“分機”,然后盜打居民家電話為其QQ號碼充值。兩人交代,技術和設備都是上線提供的,他們的工作就是為那些發送過來的QQ號碼充值,每為一個QQ號碼充值成功60元,上線會將20元報酬打到他們銀行卡上,于是,從今年3月初他們開始“轉戰”全國各地,直至案發在濟南落網。雖然每個座機每個月只能充值兩次,每次最高30元,但兩人已經為近百個QQ號碼充值,盜竊數額3000余元。根據兩人交代,民警順藤摸瓜,分別于4月17日在江蘇泰興將其上線蔡某抓獲,又于5月13日在遼寧大連將蔡某上線吳某抓獲。
經查,自2010年3月3日至3月29日,該犯罪團伙多次盜打居民家固定電話非正常充值Q幣,作案地點涉及濟南市的多個開放式小區,涉案價值高達18萬余元。
難題:盜取虛擬財物難以定罪
據了解,通過盜用居民電話線路,盜打聲訊臺“煲電話粥”的案例在前些年并不少見,但通過盜打電話充值Q幣,再以網上兜售Q幣的網絡犯罪,非常少見。
濟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支隊長孫連和說:“對于此類虛擬財物的盜竊案,取證工作相當難,必須投入大量精力和財力,同時由于法律對有關針對虛擬財產的犯罪行為還沒有具體規定,破案成為難題。”
他認為,難點在于盜竊的對象和量刑金額難以確定,從案情來分析,盜竊對象有三個:一是電信資費,二是Q幣,三是騰訊公司和電信公司兩者提供的服務。涉案金額也有兩個:一是總涉案金額,二是犯罪嫌疑人的實際獲利,前者為盜打的電信資費總額,后者為出售Q幣賬戶的獲利部分,兩者相差甚巨。
據介紹,根據以往的判例,此類案件常常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定罪量刑。不論涉案金額有多大,根據我國刑法有關規定,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后果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盜竊罪就不一樣了,刑法規定,盜竊數額特別巨大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孫連和說,“經過討論,我們排除了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因為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沒有通過破壞計算機系統來實施犯罪。我們也將此案的相關情況向省廳刑偵局匯報請示。”
“犯罪嫌疑人盜接電話線,然后盜打電話,對于不知情的居民來講,最后要為這部分資費埋單。因此,我們認為盜竊對象應該是明確的,那就是居民家的電話資費,而且也給居民造成實際損失了。”山東省公安廳刑偵局副局長趙峰說,“至于他們在網上以兜售Q幣的方式牟利,那應該屬于銷贓的行為。”
因此,濟南警方確定以涉嫌盜竊罪移交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涉案金額為盜打的電信資費18萬元。
警示:電信和騰訊難逃其責
據警方介紹,電信公司和騰訊公司缺乏防范措施是此類盜竊案高發的根本原因。
“我們在偵查中發現,現在濟南很多小區本身就是開放式的,加上很多電信接線盒都暴露在外,犯罪嫌疑人根本不需要借用其它手段,就能非常容易得手,同時兩家公司在后臺軟件設置上也有漏洞,連最起碼的充值密碼都沒有,也就是說任何人只要打了電話就可以直接充值。”濟南市刑警支隊副支隊長王紅濤說, “因此,我們準備給兩家公司發出整改建議書。”
記者了解到,電信公司提供渠道,騰訊公司提供后臺,兩家通過Q幣這一虛擬財物捆綁經營,共同獲利,而這一合作方式恰恰被不法分子利用。
“沒有有效的防控措施,光靠打擊是打不完的。”王紅濤說,“在此類犯罪中,居民和公安部門根本無法防控,有效的防控還是要靠電信公司和騰訊公司,前者要加強線路管理和接線盒保護,后者則要通過軟件升級,提升技術防控措施,并有效甄別不正常用戶,將那些不法分子拒之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