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遙控器突然爆炸
北國的春天總是姍姍來遲,雖然已是三月下旬,南方早已鶯歌燕舞,而北方仍然是春寒料峭,冷風習習,遠處的山坡還有積雪。由于還不到春耕時節,葦子溝村的農民們大都是三三兩兩,串門兒聊天,好不安逸。
2006年3月26日這天早晨,46歲的于順開早早醒來,半躺在炕上看電視。他手握遙控器,選擇自己喜愛的電視節目。突然只聽“嘭”地一聲,一股白煙從遙控器里躥出,遙控器被炸得七零八落,他的眼前一片黑暗,雙眼頓時劇痛,再也睜不開……
他的妻子聞訊跑過來,用清水幫他擦眼睛,可是他的雙眼還是不能睜開,“疼得直哆嗦,當時都不知道咋地好了……”
隨后,于順開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了村里診所,村里醫生表示無法診治,讓他趕緊去鎮里的醫院。于順開的兒子馬上騎著摩托車帶他到鐵嶺河鎮醫院。到了鎮醫院,于順開的眼睛已經腫得沒有縫兒了,醫生表示鎮醫院設備簡陋,無法對于順開的眼睛做近一步檢查,讓他馬上去市里大醫院進行檢查治療。
于順開不敢耽擱,迅速來到離鎮里15公里外的牡丹江紅旗醫院。這是一家三甲醫院,在當地比較有權威。經紅旗醫院眼科醫生的檢查,于順開被確診為“右眼視神經挫傷”,病情為“重”。在2006年3月26日紅旗醫院開具的門診醫療手冊上,記者看到這樣的記載:“右眼被炸傷,現視力為0.12,左眼為1.0” 。醫生給于順開下了“入院通知單” ,建議他住院治療。
于順開當時由于沒有帶住院的錢(入院通知單下面標明預交押金為1000元),他只能在紅旗醫院做了門診治療后回到了葦子溝。
回到村里,于順開在村里診所輸了10天液后,感覺眼睛不那么疼了,就放棄了治療。由于治療不及時,一年后他的視力始終沒有恢復。“本以為過幾個月養養眼睛就會好,現在都一年多了,右眼還是看人模模糊糊,這只眼睛就這樣廢了……”在采訪中,于順開懊惱地對記者說。
受傷農民無處索賠
2007年5月4日,記者驅車來到位于牡丹江市區東北角30公里外的鐵嶺河鎮葦子溝村,對南孚電池爆炸一事進行了調查。
葦子溝是個小山村,有百戶農家依山而居,大都以農耕為生。村子三面環山,地處偏僻,鎮東北側一條蜿蜒的鄉村公路通向村里。這是一條非常崎嶇、凸凹不平的路,也是通向村里惟一的一條路。由于5月正是北方冰雪消融之際,這條路顯得非常泥濘,以致記者開的面包車幾次熄火。
接近中午,記者終于來到了葦子溝村,在熱心村民的指點下,找到了于順開的家。這是一戶典型的北方農家小院,房子不大,沒有值錢的家具和電器,但收拾得很干凈、整潔。于順開的妻子見記者中午趕來,不好意思地說,這里太偏,沒有賣菜的,不留你吃飯啊……
于順開見到記者顯得很激動,電池爆炸一事雖然已過去一年了,但他講起事情經過還心有余悸。電池爆炸的前兩天,他是在離他家最近的屋后小賣店以一元錢一節的價格買了兩節南孚5號電池放到電視遙控器里,誰想到剛用兩天就爆炸了,這事太蹊蹺了……
于順開指著炕頭的火墻(北方用于取暖的磚墻)一處黑色痕跡介紹說:“這就是電池爆炸留下來的印兒,好懸啊,當時我就躺在炕梢看電視,遙控器突然炸了,當時感覺眼睛完了,不瞎也得廢……” 于順開用左手捂住左眼對記者說,我現在用右眼看你都看不清楚,以前我的眼睛可好了,啥毛病沒有……
記者注意到,于順開家的炕頭到炕梢的距離至少4米,電池里的液體卻能從炕梢濺到炕頭火墻上,可見看似小小的電池,爆炸的威力卻不容小覷。
據于順開的妻子介紹,于順開會瓦工活,平時農閑時就攬些村里村外瓦工活掙點小錢以補貼家用。“現在右眼炸壞后,干不了瓦工活了,我不習慣左眼掉線……”于順開指著家里的灶臺說,這瓷磚都是我貼的,現在眼神不好了,干不了了。你看我的手……記者看到,他的左手中指用藥布包扎著,指根還系了一根紅繩(當地民間說法,手壞了要系紅繩,防止起“紅線”),中指明顯短了一節!
“馬上要種地了,我用電刨子修理一下鎬把,沒想到現在眼神不好,一下子就刨到手上,一節手指沒有了,當時血流老鼻子了……” 于順開說,手壞了2天了,現在還在輸液消炎,怕耽誤種地,只能把遠在100公里外的在八面通拉絲廠工作的小兒子叫回來幫忙。
于順開眼睛被炸傷的一年里,他多次找到賣給他電池的他家屋后的小賣店,要求店主索賠。店主說自己的電池在鎮上一家叫益民商店批發的,不承認電池有毛病。于順開又多次到鎮上找益民商店店主老英(音)要求索賠。“老英當時答應給我二百三百的,我的一只眼睛就值這點錢嗎?!” 于順開還多次找到村長,找到管片民警,都沒有結果。
“小賣店的人死活不講理,氣得我把他們家的窗玻璃踹碎了……派出所來人還說是我的不是,我的眼睛就這樣廢了嗎?”于順開像個孩子似的委屈地向記者講述著。
在采訪中,于順開送給記者一節5號南孚電池,說本打算把電池安到墻上的掛表上,現在怕出事,不敢用了,給你帶走,找個地方驗驗看是真是假。
“我們這里沒有什么真貨,你不信去小賣店看看,都是假的。”記者在采訪中,聽到村民說得最多的就是“假”。
當記者問道:“你們是不是圖便宜,不肯買真貨呢?”村民們表示,便宜只是一方面,要是涉及到人身安全,那還是要多花錢買真貨的,可是在遠離市區的偏僻小山村,到哪去挑挑揀揀買真貨?
一句話,村民不是不歡迎真貨,是買不到。
于順開絕對不是惟一一個被假貨傷害的人,也絕對不是最后一個。假貨在農村的泛濫,令人痛心。
有村民給于順開出主意,讓他去找法院。“我們也知道打官司能贏,可是我們一是不知道怎么打,二是也打不起啊……” 于順開妻子無奈地對記者說。
鎮上商店公然批發假電池
記者隨后來到一個李姓村民家里了解情況。據這位村民介紹,村里有4個小賣店,都是在鎮上益民商店進貨,村里通市里的中巴車時常給村里小店捎貨。在談起電池爆炸一事,這位村民表示,這事他知道。“以前村里也有人家電視遙控器爆炸的,但沒炸到人。”他說:“村里4家店賣的南孚都沒有真的,現在去小賣店買電池,人家都問你干什么用,你要是說放遙控器里,人家不賣,你說放手電筒里,就賣給你。”
記者來到出售爆炸電池的那家小賣店,如今小店人走屋空,早已看不出曾經是商店的痕跡。據村民介紹,這家店主姓吳,40歲左右,前不久與妻子“關門大吉”,悄然離去,村里人也不知道他們去了哪里。
隨后,記者驅車來到位于鐵嶺河鎮鐵嶺街的益民小商品批發商店。這家商店在外面看并不大,但里面的商品應有盡有。記者以每節1元的價格買了2節5號南孚電池,以帶回北京做進一步鑒定。
2007年5月11日,南孚廠家售后服務工程師彭捷對記者帶回北京的兩節爆炸的5號南孚電池、記者在益民商店購買的2節5號南孚電池,以及于順開在村里小賣店買的1節5號南孚電池做了詳細鑒定,結果為“負極組合結構、造型與真品差異明顯,5節電池均為假貨”。
據彭捷介紹,真品1節5號南孚電池出廠價在1.5元以上,而假的同型號電池出廠價為0.4元到0.5元左右。可見,出售假冒電池存在嚴重暴利。
律師支招:可找批發商討說法
于順開被假南孚電池炸傷眼睛一事已過去一年了,村里小賣店的店主至今去向不明,于順開不知道該向誰討要說法。針對此事,記者采訪了北京市眾鑫律師事務所熊旭鳳律師。熊律師認為,本案是一起因購買了假冒偽劣產品而造成的民事侵權人身傷害案。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此類型的民事侵權不在少數。
于順開受到的侵害,不會因村里小賣店店主跑了,而無處索賠。他可采取兩種途徑解決賠償問題。一是通過當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解決。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3月15日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消費者申訴暫行辦法》的規定,于順開在受到侵害的一年內,有權向當地國家工商行政機關提起申訴,維護自己的權利。這種方式快捷方便,節省費用,并且工商局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者有行政管理、處罰權,解決賠償問題有一定的行政效果。二是通過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賠償問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其他銷售者追償。此條其他銷售者是指供貨者,包括批發商。根據《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此條銷售者是指零售商和批發商。從以上所述的本事件中,于順開找過銷售者村里小店店主和批發商索賠,但最終都無結果。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因產品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此條銷售者是指零售商和批發商。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立法目的和我國多年來的司法審判工作實踐,在明確了批發商的連帶責任后,于順開可以以銷售者村里小店店主和批發商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請求獲得民事賠償。
電池爆炸:受傷農民無處討說法
2008-03-11 14:57 中國質量萬里行 苑航
相關新聞:
贊助商鏈接
網友評論
已有0人評論,點擊查看
新 聞
推薦排行熱點
- 1小米估值遭質疑 雷軍放言要進財富500強
- 2百度訴360搜索抄襲百度站長平臺 索賠50萬元
- 3iPhone5丟失異地現身 蘋果售后疑成"銷贓
- 4垂直B2C艱難:動蕩不斷 依托京東天貓受擠壓
- 5財經觀察:電商為何主動要求被征稅?
- 6樂視網稱夏普“自作多情” 信披遭質疑
- 7福布斯:不思進取將讓蘋果重溫當年PC市場悲劇
- 8電商立法列入日程:工商總局召集12企業摸底
- 9工商總局:《電子商務法》已列入立法日程
- 10奧巴馬機密手機曝光 造價1800萬美元百毒不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