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錦鵬、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安峙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被告人陳錦鵬,男,漢族,1989年2月23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網源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某色情網站經營者。
被告人張波(四川籍),男,漢族,1980年10月1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網源科技有限公司職工。
被告人張波(湖北籍),男,漢族,1987年3月23日出生,某色情網站職工。
被告人陸進祥,男,漢族,1979年11月5日出生,某色情網站職工。
被告人安峙成,男,漢族,1986年11月7日出生,六零科技公司經營者。
2008年1月,被告人陳錦鵬從六零科技公司被告人安峙成處租用服務器建立一色情網站,安峙成將相關服務器出租給陳錦鵬用以建立該色情網站,并累計收取陳錦鵬2萬元以上服務費。2008年9月,陳錦鵬采用被告人張波(四川籍)編寫的新程序軟件將上述網站更名,并通過出租該網站廣告位、通過廣告出售商品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陳錦鵬為運營該色情網站,雇傭被告人陸進祥為其從其他色情網站上下載色情圖片、小說等資料并上傳至網站,雇傭張波(湖北籍)為網站進行維護、更新,并由張波(四川籍)為提供相關程序方面的服務。2009年6月、7月間,陳秉榮租用該色情網站的廣告位,并分兩次匯付給陳錦鵬人民幣共計16萬元,陳錦鵬收取陳秉榮支付的網站廣告位租金人民幣16萬元。公安機關從陳錦鵬所建網站提取圖片進行鑒定,經鑒定,其中2046張圖片為淫穢物品。
另查明,2009年7月26日晚至同年7月27日晚,托管于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位于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府東路武進IDC機房內的一臺域名解析服務器遭受網絡異常流量攻擊,導致該域名解析服務器提供的域名解析服務失敗,造成江蘇電信部門DNS服務器訪問量上升,引發江蘇電信黑洞2000系統異常過濾機制啟動,以致用戶的正常域名解析請求被清洗,造成江蘇省大量用戶無法正常登錄互聯網。經查,該域名解析服務器為陳錦鵬開辦的色情網站提供DNS域名解析。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錦鵬、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圖片,被告人安峙成為淫穢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行為均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其中陳錦鵬與安峙成、陳錦鵬與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屬共同犯罪。陳錦鵬、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傳播淫穢圖片達2046張,屬情節嚴重。安峙成明知是淫穢網站,為其提供服務器托管等服務,并收取服務費,應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陳錦鵬在與安峙成的共同犯罪及與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對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安峙成在與陳錦鵬及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在與陳錦鵬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均系從犯,對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依法均應減輕處罰,對安峙成依法應當從輕處罰。陳錦鵬到案后,提供重要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減輕處罰。陳錦鵬、張波(四川籍)、張波(湖北籍)、陸進祥、安峙成到案后認罪態度較好,具有悔罪表現,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陳錦鵬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張波(四川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張波(湖北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陸進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安峙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盛習松、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楊東升、劉聰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被告人盛習松,男,漢族,1981年7月1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告人程葳,男,漢族,1983年4月20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告人解明栓,男,漢族,1980年5月7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告人解旭,男,漢族,1987年4月8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告人萬山,男,漢族,1986年5月9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告人楊東升,男,漢族,1988年10月14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被告人劉聰,男,漢族,1989年6月16日出生,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員工。
2006年10月,被告人盛習松注冊成立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先后在上海市金沙江路1340弄A區10號樓中國移動怒江數據中心及安徽省馬鞍山市等地架設服務器,主要經營計算機軟件開發、電子商務、信息咨詢服務等業務。盛習松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該公司的經營管理。
為牟取非法利益,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盛習松先后雇傭了被告人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楊東升、劉聰等人在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路99號安高城市天地小區A2-519室該公司內,利用公司的網絡資源,開設了多個手機色情網站,由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楊東升等人分別進行操作、管理,網站提供色情淫穢的圖片、文字,供他人瀏覽觀看,以增加電子商務信息、廣告的點擊率等收取廣告商支付的費用,非法所得由盛習松與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等人按7∶3比例分成。
被告人劉聰于2009年5月初受雇于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后,將41篇淫穢小說提供給楊東升,經楊東升管理的手機色情網站,供他人瀏覽觀看。
案發后,經鑒定:程葳負責管理的網站,有淫穢圖片53366件、淫穢小說3368篇;解明栓負責管理的網站,有淫穢圖片41287件、淫穢小說1413篇;解旭負責管理的網站,有淫穢圖片15528件、淫穢小說2287篇;萬山負責管理的網站,有淫穢圖片53224件、淫穢小說298篇;楊東升負責管理的網站,有淫穢圖片40002件、淫穢小說97篇;劉聰提供的41篇淫穢小說,在楊東升負責管理的網站上點擊數總計為114814次。
法院認為,被告人盛習松作為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牟利為目的,雇傭被告人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楊東升、劉聰,利用互聯網開設手機色情網站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盛習松系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余各人均系單位犯罪中的直接責任人員,且盛習松、程葳、解明栓、解旭、萬山、楊東升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劉聰犯罪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其中,盛習松在負責經營管理合肥天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過程中,先后雇傭程葳、解明栓等六人利用互聯網開設手機色情網站傳播淫穢電子信息,違法所得按7∶3的比例分成,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其余六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均可減輕處罰。據此,依據各被告人在單位犯罪中的作用、情節、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參與犯罪的時間、非法獲利等情況,依法對被告人盛習松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程葳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解明栓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解旭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萬山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楊東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劉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