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期多長
租賃合同期限一般3年
通知規定,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
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產權單位可以委托銀行或其他機構代收租金。
北京中原地產市場研究總監張大偉表示,簽訂合同期避免保障房終身化、福利化。增加使用期限,有利于公租房的配租環節完善,避免出現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過程中的個別騙購現象在公租房出現。公租房不同于以前的福利分房,有了市場化的退出機制。
若有人不交租金怎么辦
拖欠租金可以按規劃扣
產權單位與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產權單位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扣。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年應當對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復核,家庭成員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后,住房情況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退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產權單位及時安排符合條件的輪候家庭選房入住,并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合同期滿需要續租怎么辦
在合同期滿前申請續租
合同期滿后,承租人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復核仍符合申請條件的,產權單位辦理續租手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不再續租,承租人應當退出住房;承租家庭暫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在租賃合同期滿后給予2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按照測定的同區域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照兩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若申請材料造假如何處罰
造假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
通知規定,對弄虛作假、不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住房等情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的申請人,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并通過媒體公示,記入信用檔案,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
已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由產權單位收回房屋,并按照兩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補交租金。其中屬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通報其所在單位,移交相關監察部門處理,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入托上學有無便利
是否享就近入學待研究
目前市規劃委正在制定公租房配套設施相關標準。由于公租房的面積相對較小,所以公租房小區人口偏多,所以對配套設施提出更高要求。通知中也規定,要完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托幼、小學、社區醫療衛生等設施建設,適當增加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統一管理經營,以實現資金平衡。根據需要適當配置洗衣房、食堂和文化活動室等便民設施,適當安排殘疾人助力車、小型三輪車停車位。
至于入托上學等是否根據就近入學原則,相關負責人表示還待研究。
普通商品房中配建保障房的面積一般不低于30%,是指套數還是面積?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解答,根據北京土地資源狀況,這30%是指建筑面積,不是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