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住建委下發了《關于首都功能核心區人口疏解對接安置房有關問題的通知》。新東城和新西城疏解人口的對接安置房產權性質定性為經濟適用房,但不受普通經適房“五年內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購買人按成交額的3%補交土地出讓金。
據了解,本市定向安置房主要采用兩種方式管理,一是按照經適房產權管理,一是按照限價房產權管理,均不受“購買5年才能上市交易”這一條件限制。此次下發的《通知》對首都功能核心區疏解人口對接安置房的建設、分配和管理等問題一一進行了明確。首都功能核心區,主要即新東城和新西城。
《通知》中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且用于安置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區對接安置房,產權性質為經適房產權。但這些安置房不受普通經適房交易限制。普通經適房購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滿5年的按“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的政策補交土地收益,最高需補交同地段相似商品房價差的70%。新東城、新西城的安置房的交易時間則不限,只需由購買人按成交額的3%補交土地出讓金即可。
東西城安置房仍以中小套型為主。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積所占比重要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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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城“十二五”將疏散20萬人
公開資料顯示,“十二五”期間,西城將向大興、昌平疏解5萬至10萬人,以減輕中心區的人口壓力;東城已計劃在通州和朝陽建設2.3萬套定向安置房,將10萬老舊城區的人口疏解至這兩個區,預計3年內即可入住。
目前,已初步確定了西城楊梅竹斜街等6個片區,啟動舊城人口疏解試點,并本著自愿的原則。如果試點居民愿意搬走,可提供安置房,改善居住條件。如不愿搬走,其原先破舊的房屋將得到修繕。(記者孫雪梅 孫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