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區和西城區人口疏解的對接安置房,將按照經適房產權管理,不過上市交易則不受五年內禁止上市的限制,而且上市交易只需按成交額的3%補交土地出讓金。
昨天公布的最新一期北京市政府公報中,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首都功能核心區人口疏解對接安置房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安置用房的建設、分配、管理等進行了規定。
產權
再上市交易時間不受限
去年,北京啟動首都功能核心區(東城區和西城區)的人口疏解對接安置。兩個城區疏解的人口可選擇對接的定向安置房。
《通知》要求,以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且用于安置首都功能核心區疏解居民的對接安置房,產權性質為“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
據了解,目前北京經適房未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滿5年的已購經適房如再上市交易,最高需補交同地段商品房差價的70%。而人口疏解的對接安置房在此方面要寬松許多。人口疏解對接安置房的交易時間不受限制,上市交易由購買人按成交額的3%補交土地出讓金。
戶型
安置房以90平米內為主
《通知》規定,人口疏解對接安置房由各區綜合考慮疏解居民的安置需求、對接房建設地塊實際情況等,參照中小戶型商品房“90/70”原則來設計。也就是說,對接安置房項目中,套型建筑面積90平米以下的住房面積所占比重要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以中小套型為主。
物業費
前期物業階段不交費
對人口疏解對接安置房小區的物業管理,《通知》要求,由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這意味著,對接安置房與商品房一樣,在前期物業階段,是由開發商提供物業服務,且不得收取物業費。
《通知》要求,在安置房銷售前,要抽取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并寫入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內。房屋交付入住并成立業主大會后,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管理方式、物業服務標準和物業服務費標準等內容。
簽約
對接安置房將實行網簽
《通知》要求,首都功能核心區人口疏解對接安置房要執行定向安置房網上簽約的相關規定,執行審核分配程序,保證購房人資格、房源配售公平、公正、公開。這意味著,購買定向安置房必須要進行網上簽約。購房記錄在房屋權屬登記中可查詢到。(記者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