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政策
省發改委、省國土資源廳:
堅決制止查處嚴重頂風
違建高爾夫球場行為
2011年9月29日,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聯合發文稱,為深入做好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將各項清理整治措施落實到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監察部等十二部委于近日聯合下發《關于扎實做好全國高爾夫球場綜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發改電[2011]244號),要求各省堅決制止和查處嚴重頂風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的行為。
發文特別強調,對于《通知》下發后仍將繼續建設和新開工建設的高爾夫球場,要一律予以取締。對于籌建和未開工的高爾夫球場項目,要一律予以取締。同時強調,所有違法違規建設的球場必須逐項整治到位。各地級以上市要對本區域所有填報數據不完整的高爾夫球場項目進一步核查,特別是對于媒體曝光和群眾舉報的球場要從嚴核查。對于球場存在的違法行為,要逐一逐項落實整治意見。所有違法違規建設的球場占用的耕地、天然林地和國家級公益林地必須全部退出,并進行復耕和恢復植被,不得以異地補充等方式規避復耕或恢復植被。對于存在非法占用基本農田、非法占用大量耕地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球場,應堅決予以取締。對于在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內建設的球場,堅決予以取締。對于在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建設的球場,應堅決予以取締。對于無法消除防洪隱患的球場,應堅決予以取締。對于違法違規建設的高爾夫球場,在清理整治工作完全到位前,必須停止營業。
發文同時要求,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行為的行政領導,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于存在違規審批、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等失職瀆職行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于存在惡意瞞報、虛報、謊報、弄虛作假行為的球場,一經查實,從嚴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于存在變相支持、配合違規高爾夫球場建設或者阻礙開展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工作行為的,一經查實,從嚴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對于2011年4月《通知》印發后開工建設的球場,要加大懲處力度,從嚴從重追究違法違規企業、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發文最后強調,要及時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并上報清理整治報告。各地級以上市按照上述要求,抓緊推進清理整治工作,在10月20日前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并以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名義將本區域所有球場清理整治工作的最終報告送省發展改革委。在國家出臺高爾夫球場建設規范發展意見之前,一律不得擅自批準和開工建設高爾夫球場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