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日(12月1日)起,北京市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窗口開始全面開展公租房申請受理工作。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共有三類人群可申請。其中,關于外地人申請公租房的限制條件備受網友關注。
按照最新實施的政策,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需連續在京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并增設了與北京人相同的“家庭收入限制條件”,而具體條件還需等待各區縣根據各自實際情況發布標準后才可開始申請。
公租房,主要解決的是那些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又不夠廉租房條件的“夾心層”,填補了當前住房保障體系“空白區”。由于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所限,多數城市的公租房仍然只面對本地戶籍人口。
北京公租房已突破戶籍這道“門檻”,首次向非京籍開放,而增設收入線是否又會造成“誤傷”。
“現在就設定嚴格的收入線可能會導致不能夠使某些人獲得保障。”經濟之聲援引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對此政策的評論如是表示,他認為可能會讓部分的年輕人、外來人口會暫時性因為設置門檻而被排除在外。
在他看來,公租房的收入線可以考慮相對門檻低一點。因為和經適房不一樣,公租房無論是各地還是北京,中低收入家庭、年輕人剛就業的群體和外來人口是三個主要受益群體。而本地的人口可以通過經適房、廉租房來滿足。(文/姚歡)
相關資料:
三類可申請人群
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準,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
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情況確定。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于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并報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