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局、房產局呼“真假難辨”
假證是如何通過建設局竣工驗收備案的?“只能說規劃許可證、消防意見書造得太逼真了,公安局來調查取證的時候,都沒看出是假的。”在湘潭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備案辦公室,具體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陳維這樣回答記者,“證件到我們這里來審批,一看沒有明顯差別,一般都不會去懷疑真偽。”
然而,記者看到,規劃、消防兩證“真假”之間,差異很大。
正規《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編號有15位,而假證編號只有6位;正規《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上,沒有邊框紋樣,且“近年從未使用‘土建工程’字樣”,但在號稱“真假難辨”的驗收意見書上,不僅標題將“建設工程”寫成了“建筑工程”,正文中出現“土建工程”一詞,還沒有“此聯交建設單位”這一常規信息。
2010年9月,晶都公館獲得了湘潭市房產局的產權登記。根據我國《房屋登記辦法》,一個樓盤的竣工驗收備案證、規劃許可證、消防驗收意見書,都是房屋產權登記的必要材料。既然備案證是假的,它如何通過了房產局的審核?
“晶都公館來這里辦理產權初始登記,是2010年8月。那時,規劃許可證、消防驗收意見書都是真的了。”在湘潭市房產局,負責審核工作的趙主任這樣告訴記者。
至于“提前兩個月”就拿到了的竣工驗收備案證,他承認,當時也翻過“2010年3月9日才同意備案”的表格,但“沒注意到日期不對的問題。”
更有趣的是,直到今天,趙主任依然堅信,他看到的標明2010年1月8日的備案證,是一張真證。
“除了日期有問題外,我跟其他備案證的原件仔細比對過,從紙張、印刷到公章,確實看不出差別。”他告訴記者,除了發證的建設局自稱此證“有假”外,“規劃局、湘潭市公安機關,也都認可備案證是真的。”
這張所謂偽造的備案證,是不是開發商“伙同”竣工驗收備案辦公室,一起違規更改了日期的真證?隨著各方說法問世,此猜測在業主中不斷發酵。
但湘潭市建設局否認了這一猜測。記者了解到,11月29日,湘潭市人大曾就此案舉行代表小組視察活動,會上,建設局黃平良局長給出的解釋是:“備案證紙張是真的,內容是假的”,“可能是開發商從備案辦公室偷出來一張空白證,自己打印的”,“也可能是開發商私自篡改了日期,在電腦里,把同意備案的3月9日,改成了1月9日”。
但備案證的日期清晰顯示,是2010年1月8日,而非1月9日。
在備案辦公室,工作人員陳維給中國青年報記者的解釋,是第一種說法:“我們的辦公場所是公開的,防君子不防小人。”
質疑沒有結束。
“既然此證為假,真證何在?”有業主追問。但在記者采訪時,規劃局、建設局、房產局,都從未提及“見過真的備案證”。
記者還了解到,當時領導竣工驗收備案辦公室的,是時任該市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站黨支書、站長的許立新,他目前已因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等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