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王小姐前往南沙游玩時,看到合作建房的廣告。200多平方米的商住一體的四層樓房只需80多萬元,她沒多想就簽下合同。王小姐原想投資賺上一筆,不料幾年過去房子卻連影子也沒見著,反而被套了60多萬元。近日,多名廣州南沙區逸濤半島的業主反映,幾年前出資合作建房,原本約定交樓的時間已過去4年多,工地卻還是一片野草叢生的空地。
開發商表示,該樓盤為合資建房,有部分業主未交錢所以未能開工,但此說遭到多名業主反駁,稱早已跟開發商簽了兩份合同合作建房合同和委托建房合同,并按合同交齊了前期款項。據悉,該事件涉及資金超過3億元。
在施工項目部的墻上,記者看到了2006年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局簽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許可證上寫明該樓盤面積為40821.44㎡,價格是3800.42元/㎡,竣工日期是2007年12月31日。
業主:已超過交樓期4年
王小姐反映合作建房項目位于南沙區環市北路附近,逸濤半島三期和商埠1號。
“我一直住在廣州市區。”王小姐介紹,當時是跟一群朋友到那里去玩,200多平方米的四層房子,底下可以做商鋪,上邊又可以住,合作建房總價才80多萬元,業務員表示商鋪已經被訂完,當時還有點失望,后來業務員來電話說有一名業主退訂,才有了名額,“當時也沒多想,很快簽了合同并交了錢。”
王小姐是2007年1月份簽的合同,比起其他業主,她是較晚簽合約的,多數業主在2005年參與了該合作建房項目。陳先生的弟弟在加拿大定居,2005年回國探親,適逢南沙大開發,房地產異常火爆,也簽下商埠1號的一處六層的商鋪,交了100多萬元,約定2007年交樓,結果每次回來還是一片空地。
道怡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永快曾代理過逸濤半島合作建房糾紛訴訟。他提供的未完全統計數據顯示,和開發商簽了類似合同的業主超過223人,涉及資金超過3億元。李永快代理的6名業主中,最多有一名業主簽約3套商鋪,交了2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