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上馬甲繼續干
2011年4月以來,國家整治違法違規高爾夫球場的風聲越來越緊,繼11個部委聯合發文之后,2011年7月初,國務院又再次督促國土資源等部門抓緊清理整改高爾夫項目。然而,仍有不少高爾夫球場頂風建設或非法運營。
黃山太平湖是安徽著名的國家級風景旅游區。近日有媒體報道,在這個4A級風景區內,黃山盛地房地產公司違法占地上千畝開發高爾夫球場。黃山區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表示,該項目是以流轉的形式和村里簽訂的用地協議,屬于違法用地,2011年10月8日,黃山區向該公司下發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責令退還非法占地并恢復原貌。2011年10月14日,永豐鄉洪田村主任顧國慶向盛地公司開具了退還土地接收證明,將868.56畝土地退還給村里,黃山區國土局以此證明對該球場違法行為進行了結案處理。
然而,據報道,該球場其實并沒有退還永豐鄉洪田村土地,目前依然對外運營。該球場目前正在吸收會員,每年會費1萬元,單日場每次1500元。球場附近的獨棟別墅也正在熱銷。據報道,該項目是以商業、旅游、接待的名義辦理的土地、規劃等手續,同時還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物價局發的一房一價表。
黃山區國土資源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太平湖區域目前全部是以旅游接待的名義批復的土地,別墅出售情況是由房管部門來管理的,國土局不清楚。國土局執法監察大隊隊長則坦言,國土局也沒有執法權,查處起來有難度。
黃山太平湖畔高爾夫還不算最“堅挺”的。《法治周末》2011年12月7日報道,福建省泉州市安溪縣龍門天湖高爾夫球場,是假借生態治理之名建的高爾夫球場,甚至在國土部通報批評、縣國土局下達禁令之后,建設也未停止。當地政府還千方百計為其辯護開脫,甚至向上級要求盡量保留這個違法項目。
有關專家認為,高爾夫球場“圈地”動輒上千畝,多則幾千畝,開發商在球場周邊開發房地產項目,用高爾夫球場帶動房價和地價上漲,成為高爾夫球場屢禁不絕的重要驅動力。
“現在雖然有禁令,但是開發商不會真在申請表中寫‘高爾夫球場’,搞一點名堂,就能夠通過審批。”楊重光認為,現在大多數高爾夫球場能夠順利建設,在于審批階段的“掛羊頭賣狗肉”,一般都會以“體育公園”、“綠化帶”、“生態工程”等名義來興建;以住宅項目報建、與別墅等高端樓盤的聯合開發也是目前存在的一種方式。
“高爾夫球場,就該物業本身來看,其開發投資利潤率并不太高,但目前國內的高爾夫球場建設多與別墅等高端住宅項目捆綁開發,這就大大提高了項目整體的附加值,開發項目的投資回報率隨之水漲船高。”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主任葉劍平教授說。
前不久媒體曝光的廣東湛江一座占地逾1600畝的高爾夫球場,在早先項目申報時的名稱為“生態恢復和生態治理工程”,內容則包括“熱帶季雨林保護、珍稀植物保護、熱帶果樹保護、苗林種植、植草工程和水土保護等生態恢復和治理”。
北京幾家登記在案的大型高爾夫俱樂部的經營范圍與實際情況也有出入。例如有的高爾夫球場就登記為“體育運動項目經營;器械健身服務;會議服務;銷售文化體育用品(音像制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