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的懷柔區橋梓鎮峪口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陳有海,將橋梓鎮峪口村的幾十畝林地承包出去。后該土地被承包者建起了39棟別墅出售,引出了北京首例非法占用農用地案。日前,陳有海被西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檢方指控,懷柔村民張玉東于2006年4月間與陳有海簽訂土地承包合同,非法改變農用地用途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別墅39棟及道路、護坡等附屬設施。經鑒定,造成林地植被破壞面積約41.7畝。
此案在開庭時,張玉東表示認罪。他說,自己從朋友手里接過農家樂山莊經營,看到山莊后面的一大片山林閑置,于是找到陳有海商量,想承包該片山林辦旅游、搞種植。但張玉東拿到地以后,雇施工隊興建別墅、道路、護坡等附屬設施。用妻子的名字注冊了公司,開始宣傳、售賣別墅。在與購房人的《房屋轉讓協議》上蓋著峪口村村委會公章。陳有海表示,張玉東自稱如果房子無法銷售,就沒錢交承包租金,他無奈才同意蓋村委會公章。截至案發時,39棟別墅已經售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