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不力
記者向霞浦縣建設局提出了解海濱花園小區A區開發商、施工和監理單位的資質以及海濱花園小區A區工程項目竣工質量驗收等檔案資料,但該局以上述資料一時找不到為由,無法提供。記者在霞浦縣工商局查閱到,海濱花園小區A區開發商福建省霞浦縣金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由6名自然人合資800萬元,在2005年1月底注冊成立。
持股比例18.56%的自然人施國雄是霞浦縣松城街道中乘村經濟聯合社主任,記者采訪施國雄時了解到,海濱花園項目所在地塊是中乘村征地拆遷后的安置用地,總計58畝,2005年經地方政府掛牌手續出讓給了福建省南平市廣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根據出讓前置協議,中乘村以用地形式入股與廣遠公司合資成立金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項目規劃為4塊區域,商住宅部分有海濱花園小區C區和A區,B區為一座農貿市場,D區為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垃圾收集轉運站。
海濱花園小區A區多名業主認為,霞浦縣建設局對項目監管不力。業主李華明向記者提供了一份霞浦縣建設局2009年2月作出的有關“海濱花園小區C區工程質量糾紛處理情況匯報”文件,該文件顯示,海濱花園小區C區200多戶房屋被發現存有和后來開發建設的A區同樣的樓板露筋等嚴重質量問題。“C區的質量問題為何又在A區重復上演,這和監管部門對該樓盤項目開發建設始終‘睜一只眼,閉有只眼’有關系。”李華明說。
霞浦縣建設局紀檢組長陶勁松表示,2012年1月,該縣建設局已委托福建省建研勘察設計院就海濱花園小區A區所存在的缺陷制定了《結構補強方案》。目前,該縣建設局又委托相關機構對《結構補強方案》進行費用評估,待評估結果出來后,將再次召集開發商與業主協商。
李華明說,海濱花園小區A區現在房價已在每平方米4500元左右,業主為維護自身利益,曾先后7次向霞浦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給予賠償,均遭到法院的駁回不予立案受理。記者聯系霞浦縣法院了解不予立案的緣由,但未得到法院方面回應。
多位業主告訴記者,縣法院不予受理此案給出過多種理由,一開始時是“上級領導交代不予立案,法院方面沒有辦法”;接著又說“業主提交的證據不足,立案沒有充分的理由”;再后來又變成了“江蘇省檢測機構作出的鑒定結果不能做證據,還需要向領導申請是否能夠立案”“就這樣,縣法院先后多次拒絕受理,就耗費了我們業主一年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