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河”治理緣何隱患重重
渭河流經寶雞、咸陽、西安、渭南四市,被稱為陜西的“母親河”。長期以來,渭河干流始終屬于劣Ⅴ類水體,渭河水少、渭河水臟一直是制約沿渭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
2011年,陜西提出重拳力促渭河“三年變清”。據了解,渭河治理工程實際上分為防洪清障治污,以及河道水面景觀、灘區生態公園、健身運動場所及經濟產業工程等兩部分。前者投資200余億元,主要由政府投資解決,后者投資超過300億元,主要擬通過市場方式來融資解決。
在陜西省水利廳的相關文件中,寫明“創新項目建管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環保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把渭河治理和環保產業發展緊密結合”。這里的“環保產業”,就包括了沿河景觀、灘地公園等經濟產業工程。
然而,在初衷良好的“政府+市場”運作模式下,“環保產業”現實中卻出現了“冒名頂替”的高爾夫球場,更有重重隱患。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傾倒垃圾、渣土,從事影響河勢穩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礙河道行洪的活動。在河岸灘地上建設高爾夫球場,是否影響防洪?作為河道管理部門,是否應該進行有效監管?期待早日有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