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象】
10余份民事判決書揭秘開發商股權之爭
2008年起,金志房地產營業執照就一直沒年審。昨天有媒體報道:“陳鋼曾表示,山東省工商局要求公司在工商局注冊的股東全體簽字蓋章后方可年審,公司三大股東之一山東省第三產業促進會不同意蓋章年審,所以至今沒有年審。”“這個陳鋼從來就沒來過這里,也沒通知過我們年審,怎么成我們不同意了?”11日,山東省第三產業促進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股東之一的他們,對陳鋼當選總經理并不知情,“韓雪才是大股東,現在金志房地產的董事長、總經理,應該是韓雪”。
2011年12月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目前在工商部門登記公示的金志房地產公司股東有3個:三產促進會105萬元,股權為10.5%;張秀蓮,股權比例為39.5%;濟南正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權比例為50%。
金志房地產的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其內部到底有什么股權紛爭?11日,三產促進會這名負責人拿出了關于股權紛爭的 10余份民事判決書。記者從中了解到,從2007年起到現在,關于股權的訴訟,如拉鋸戰般一直沒有終止。
韓雪起訴張秀蓮歸還股份
在槐蔭區法院(2010)槐商重字第11號民事判決書中,韓雪狀告金志房地產(法人代表高詠)、濟南朋通實業公司(法人代表張秀蓮)。韓雪稱,1995年,她欲籌措成立房地產公司,因不能以自然人名義出資,她聯系朋通公司并簽協議約定,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元,由以張秀蓮為法定代表人的朋通公司和韓雪共同籌措,成立后公司股份雙方各占50%,韓雪所占部分實質掛靠在三產促進會名下。但在實際籌措中,公司的全部資金都是韓雪籌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