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SEC的指控,此番涉案的中國官員一直擔任永業集團董事長,直到2006年9月退休,“在其退休后,該中國官員依然以一名私人房地產開發商和中間商的角色與摩根士丹利保持聯系,直到皮特森2008年離職時。”
美國當地時間2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官網刊發新聞稿與起訴書,宣布對蓋斯·皮特森(Garth Peterson)提起民事訴訟,指控這位原摩根士丹利中國房地產投資和基金業務董事總經理向一名中國官員行賄,涉嫌違反《反海外腐敗法》(FCPA)。
路透社稱,近年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美國司法部不斷加大力度執行FCPA,開出數十億美元罰金,但皮特森一案成為首宗與金融服務業相關的案件。
根據SEC的指控,皮特森至少在2004年至2007年間,通過不當途徑使自己和前述中國官員獲得至少180萬美元的非法所得。后者協助摩根士丹利房地產基金招攬在中國的業務。
同一天,皮特森承認自己違反法律并與SEC達成和解,皮特森將退還25.46萬美元的非法所得,并放棄一套位于上海的估值340萬美元的房產權益。同時,現年42歲的皮特森將被永久剝奪金融行業從業資格。SEC稱,那套房產是“他通過不正當行為秘密獲得的”。
不過,皮特森依然面臨美國司法部的刑事指控,預計其將于7月17日被判刑,面臨最高五年的監禁和最高25萬美元的罰款。
永業集團前董事長涉案
上述SEC提交給紐約東部地區法院的起訴書稱,至少從2004年至2007年,皮特森秘密地從摩根士丹利基金、上海永業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業集團)前董事長和其他人處,為自己獲得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地產資產。
同時,皮特森和該前董事長獲得至少180萬美元的“中介費”。SEC稱,這筆費用原本應該支付給第三方。作為交換,該前董事長幫助皮特森和摩根士丹利招攬到了不少中國業務。
皮特森雖是美國公民,但居住于新加坡,能講一口流利的漢語普通話。有媒體此前稱,皮特森上海話也很流利。
2002年,皮特森開始在香港摩根士丹利工作,2003年赴摩根士丹利上海地產代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