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今年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的終審判決書中稱已被查封,濟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歷東商務大廈二樓的房產又為何還在向外出租?房產又是如何于2009年被拍賣的呢?3日,本報以《先拍賣后查封,房產到底歸誰》為題報道后,記者對此又進行了進一步調查,然而,此案涉及的核心單位濟南鐵路運輸法院和歷下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都稱對方才是知情人。
濟南鐵路運輸法院書記員孟祥東:
拍賣房產的錢應該劃入了鐵路運輸法院,怎么處理的不知道
記者2日從2010年10月22日濟南鐵路運輸法院致予濟南市房管局的一份協助執行通知書上了解到,該法院負責執行科琳公司歷東商務大廈房產轉移過戶一事的書記員為孟祥東、執行員為謝輝。
3日10:15左右,記者來到濟南市鐵路運輸法院。據書記員孟祥東介紹,濟南市鐵路運輸法院2010年接手執行濟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房產過戶是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的,當時的背景是,于進(債權人之一)與濟南科琳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鄭琳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雖經歷下區人民法院2008年12月3日立案執行,但長期未能執結。
在孟祥東的印象中,2008年歷下區人民法院在受理于進訴科琳公司的民事案件時,鄭琳還沒被抓。在這個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又有一部分債權人以科琳涉嫌非法吸收大量公眾存款為由,到歷下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然后歷下區公安分局立案批捕了鄭琳。在民事訴訟審判結果出來后,刑事訴訟還沒有最終的審判結果,所以歷東商務大廈二樓的房產就先被處理拍賣了。
提及拍賣的情況,孟祥東說,拍賣不是在濟南鐵路運輸法院進行的,想了解詳情要去原審法院。此處房產最終是否由濟南科琳過戶給胡家麟個人了呢?孟祥東表示,濟南鐵路運輸法院執行的主要是幫助買受人胡家麟過戶,房子最終有沒有過戶,他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