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不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時間進行關停搬遷和整合提升的縣域內鑄造鍛打企業,由稅務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依法從嚴查處;工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電力部門依法對鑄造鍛打企業停止電力供應。
縣政府紅頭文件中的這些規定,讓一些鑄造鍛打企業主認真研讀后心生疑惑——難道以是否在再制造產業園選址建廠為標準決定一個企業的生死?
談到對鑄造鍛打企業“整合提升”的緣由,長垣縣科技和工信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說,主要是貫徹“豫工信〔2011〕359號”文規定的《河南省鑄造行業準入條件》,對將來整合后達標的鑄造企業備案并報省工信廳審批。他說,縣里的這些鑄造企業沒有一個達到省里規定的產能標準。
這位負責人也承認,省里的準入條件是針對鑄造企業的,對鍛打企業目前沒有限定條件。記者表示,眼下鍛打企業也被斷電關停,他說,應該是沒有經過環評。
記者從長垣縣環保局了解到,該縣的160多家鑄造鍛打企業只有一家經過了環評。
盡管多數企業主反對,但大部分企業7月被停電;8月18日,則收到了長垣縣整合提升鑄造鍛打行業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的“限期拆除通知書”。
“限期拆除通知書是由環保局牽頭送達的,晚上才送到,說是縣政府下達的任務,雙休日兩天必須送達完。”高杰告訴記者。
根據該縣的安排,8月15日至9月10日,為自行拆除階段;9月11日至30日,為強制拆除階段。
該縣惱里鎮一鍛打企業主向記者出示了自己收到的限期拆除通知書,上面寫著:“現責令你(單位)于2012年9月10日前對生產設備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縣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你(單位)依法進行強制拆除,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概由你(單位)承擔。”
“企業只要認購了土地,原企業達標不達標都可以繼續在原廠址生產,新廠更可以不問合格不合格,都可以生產。”王強等人憤怒地說,“8月又說,只要先預交每畝5萬元,交5畝地的款,就可取得在原址繼續生產的權利。相反,如不遵守此條件,有證、達標、合格企業也不準生產,必須停產。”
“省里限定準入的是鑄造企業,對鍛打行業目前國家都沒有標準,長垣縣是否是借整合之名斂財搞盲目擴大化呢?”王強很不解,也很委屈,“鑄造鍛打企業生產設備笨重,搬遷難度大,如一家企業今年初購進一套先進設備,安裝就用了半年時間,現在剛裝好,就要再拆卸搬遷。一家稍微上規模的鑄造鍛打企業,搬遷費用就要100萬到200多萬元,更不要說再買地建新廠的費用了。尤其今年,受經濟形勢影響,鑄造鍛打行業生意普遍慘淡,很多企業借有高息貸款尚無力償還,如搬遷,就意味著企業面臨倒閉。”
“現在我們都是先進設備先進工藝,為啥還要強制搬遷呢?”張軍說,“為啥不補償?為啥不租地而讓買呢?為啥廠房不出圖紙讓自己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