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維權難
孫國梁說,如果開發商在施工環節中安排更多的管理人員加強監管,包括對每個工藝流程都有明確的規定,那么房屋整體質量是可以得到大幅度提升的。
看上去應該十分容易整治的房屋質量問題,為什么會成為房企的“頑疾”,難以得到真正有效地根治?
上海杜躍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杜躍平告訴記者,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房屋預售合同對于消費者權益的保障不足。目前版本的預售合同通常規定,房屋只有出現結構性的質量問題,或者說房屋的質量問題影響到購房者居住時,買房人才有可能退房。而對于一般的質量問題,僅僅是以維修費用的一定比例作為賠償。而眼下市場上銷售的很多期房樓盤,甚至連賠償都不給。
杜躍平認為,預售合同對購房者保障不力,讓開發商松懈了房屋質量弦,于是出現了開發的樓盤越新,房屋質量卻越差的奇怪現象。(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