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鄧州市一宗國有建設用地掛牌出讓成交后,當地政府一年半后仍未向競買人供地,引發競買人強烈不滿。針對這一問題,鄧州市副市長呂志剛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將盡快解決。
2011年2月,河南鄧州市國土資源局在當地《南陽日報》發布公告,掛牌出讓鄧州市文化北路與湍濱大道東南側10.23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用途為商住用地,掛牌價為2050萬元。
2011年3月22日,鄧州市和通置業有限公司經公開競價,以2070萬元的價格取得了該宗國有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并于2011年5月20日獲得了鄧州市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按照鄧州市國土資源局與鄧州市和通置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鄧州市國土資源局最遲應在2011年6月11日前該地塊交付鄧州和通置業有限公司。合同約定,鄧州市國土資源局在交付該宗土地時應達到:周圍基礎設施“三通一平”。所謂“三通一平”,即基本建設項目開工的前提條件,具體指,水通、電通、路通和場地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