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據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平川介紹,目前我國尚未出臺有關內幕交易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因此張遠忠所謂的新一輪訴訟尚不知能在何時發起。
小股民被判一審敗訴
由于我國在以往司法實踐中,法院對于內幕交易民事賠償糾紛長期不予立案,此次立案在國內尚屬首次,因此備受關注。
此前羊城晚報對此案也曾多次報道,在訴訟過程中,原告多次更改索賠金額。首次開庭前原告在訴訟請求中要求黃光裕方面賠償原告李某155元,再次提起訴訟后索賠金額增至89萬元。今年7月24日,兩位股民的索賠金額再次提高,超過700萬元。11月22日,本案第三次開庭,索賠數額略有下降,李某索賠數額近80萬元,吳某索賠金額近600萬元。
該案最終于昨日宣判,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法院認為,黃光裕夫婦內幕交易與原告購買中關村股票的損失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因此對于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國美方面有關人士昨日表示,法院通過兩次開庭審理,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了公正的判決。
事件或無果而終
判決結果出來后,張遠忠表示失望。
張遠忠稱,將會繼續對黃光裕內幕交易造成的民事損失進行索賠,目前已有40位股民與其簽訂訴訟合同。
據了解,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首部關于內幕交易的司法解釋開始實施,重點明確了內幕交易各項認定要件。但對于內幕交易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目前還在研究中。張遠忠表示:“我們會在將來內幕交易司法解釋生效的第一天發起新一輪訴訟。”
不過,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平川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介紹:“目前國內尚無關于內幕交易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未來該司法解釋也很難出。”馬平川介紹:“從法理上看,很難界定內幕交易和股民損失之間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因為股票價值受多重因素的影響,無法滿足侵權法關于損害行為與后果之間因果關系的規定。”而這也就意味著,張遠忠所稱的新一輪訴訟尚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