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樓市廣告中,我們經常會看到這樣的詞匯:大產權、商住兩用、不限購、LOFT格局、買一平得兩平……極具誘惑力的廣告語,其實已經暗示了這些房屋不同的產權屬性。
70年、50年、40年、小產權,如今又出了個“共有產權”。《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各類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是70年,商業用地40年,工業用地是50年,商住用地也是50年。
買房的時候可以通過開發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來查驗所購房產的土地使用年限,同時,買房時與開發商簽訂的買賣合同中也有相應的標識。產權的不同,也決定了我們買房時的關注點要有所不同。
70年產權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就要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樓市廣告中常用“大產權”來表示70年產權。不過,70年產權并不是從房屋產權證到自己手里那天算起,而是從開發商拿到土地使用權之日算起,通常房子到購房人手里只剩下60多年。
在購買二手房時,我們要格外留意房屋產權還剩下多少年,這不僅關乎你對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還剩多少年,還關乎你能從銀行貸到多少款以及必須在多少年之內還清貸款。那些二手的老房子,往往還款年限短、月供高,會給你帶來過重的還款壓力。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很多樓市廣告中提到的“大產權”可不一定就指的是70年,50年、40年產權的房屋同樣都能叫“大產權”。
50年產權
除了70年產權房,住宅市場上最常見的就是50年產權房,這也是很多開發商可以大做文章的一類房屋。50年產權的可以是工業用地,文化、教育用地,也可以是綜合或其他用地。這種類型的土地可以用來建住宅,也可以做辦公之用,不在限購的范圍內。
這種可自住可辦公的房子層高通常都比普通住宅高,4米上下比較常見,甚至能設計成上下兩層的LOFT格局。樓市廣告中那些不限購、LOFT格局、商住兩用等詞匯就是用來形容這類房子的。
對于那些被房產調控政策限制住,卻又特別想實現居住愿望的人來說,商住兩用房的出現是一大福音。
而且,與70年大產權住宅相比,商住兩用房通常總價會比周邊低不少。雖然面積不大,但基本都能設計成兩層,達到“買一平得兩平”的效果。
在2013年,限購政策在全國推廣開來,打擦邊球的商住兩用房大行其道,受到市場熱捧。但是,商住兩用房并沒有看上去那么美。如果用于自住,還要考慮到一些不利因素:
首先,商住兩用房雖然總價低,但首付需要達到五成甚至六成,這對資金實力不雄厚的購房者來說是一大挑戰;商住兩用房無論是初次購買還是未來轉讓,其所交契稅都比普通住宅要高;日常生活中的費用也不確定,多數商住兩用房都是商水商電、沒有燃氣,所以日常生活的費用開支會比較大。
其次,買商住兩用房貸款也有限制。購買此類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而且,50年的產權到購房人手里也就剩下40多年,這類住宅如果采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最后,對于希望買到學區功能房子的人來說,就算商住房周邊有學校,也不一定能上,例如北京市西城區就規定,商用和商住兩用住房不能作為小學入學證明。目前來看,這種規定在全國范圍內還不算普遍,但教育政策變化沒有規律可循,如果有孩子上學的需求,還是考慮純住宅比較穩妥。
商住兩用房有為“招商”而建的,也有為“居住”而建的,買房時要仔細詢問,細心觀察,買到符合自己需求的房子。例如,如果一個商住兩用房是民水民電、有住宅樣板間、有規范的戶型設計模擬圖、配套和管理更側重于服務住宅居民、有解決住戶孩子上學問題的可行方案、對商戶管理有嚴格規定,那么這樣的房子基本就是側重于“居住”而建的。
40年產權
在住宅市場上,40年產權的房子并不多,它多用于開展商業、旅游、娛樂活動等,如用于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游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
40年產權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筑,可以正常購買,一些開發商也會用大產權的字樣來吸引購房者。不過,40年產權房和50年產權房存在同樣的弊端,通常它的“招商”目的性更強,買房為自住者要慎重。
小產權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生活中一種約定俗成的稱呼。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的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價格比周邊便宜一半甚至更多的小產權房一度成為眾多購房者心中的理想房源,但是,小產權房買賣不合法,不受法律保護,一旦賣家不承認這筆交易,買家就啞巴吃黃連,有理說不清了。更何況,近兩年政府對小產權房打擊力度大,大家千萬不要冒著巨大風險圖一時便宜而購買,否則就得不償失了。
共有產權共有產權房是最近比較熱的話題,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黃石、淮安等6個城市試點。
“共有產權房”指的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目前,共有產權主要是保障性商品房正在嘗試的產權性質。
剛剛進入試點的共有產權房還存在很多疑問,比如共有產權房日后出租出售自己能不能說的算、共有產權房如何定價等等。
不過,比商品房價格低的共有產權房還是給很多資金不足的剛需們帶來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