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璟璟 陳嫣然 賈磊
昨天本報《經濟適用房“禁租令”遭漠視》報道見報后,不少讀者打電話反映經濟適用房出租并非逸嘉新園小區獨有,記者走訪了幾個有經濟適用房的小區,發現情況果然如此,關于經濟適用房出租的“廣告”,在江北區洪塘、海曙區徐家漕和其他幾個經濟適用房聚集區并不少見。
而早在今年4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已發布《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規定,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在取得完全產權以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
[調查]經適房房租比一般房子便宜
“把經濟適用房租出去,這個都已經見怪不怪了。”今年上半年才剛剛在廣廈怡庭小區拿到房子的老徐告訴記者。他們那一批人中,有人甚至在拿到房子后,一次都沒有住過。而老徐身后的小區公示欄里面,新一批的申領經濟適用房的評分名單又已經貼了出來。
廣廈怡庭小區經濟適用房并不多,大部分的房子都屬于拆遷安置房,這些房子并不受有限產權時間內不能出租的限制,再加上小區地段偏遠,幾年時間過去,小區里的本地居民漸漸地只留下老人。這一切都導致該小區房屋出租的生意十分紅火,僅僅小區南門附近,就有四家房屋中介公司,他們標價的黑板上寫著“北區,白坯房1700元一個月,精裝房2800元一個月”。
這是普通出租房屋的價格,小區內的一位居民告訴記者,雖然因為江北萬達開業,廣廈怡庭的房價已經上漲了不少,但大多經濟適用房仍然只需市價一半的價格就能租到。
北城春色經濟適用房的業主李先生告訴記者,據他觀察,目前小區里的入住率大約有50%,而出租戶的比例究竟占了多少,他也說不上來,“外地口音人的很多,但他們顯然不可能拿到經濟適用房,估計全是租客。”
今年4月住建部出臺了《通知》后,本報曾對寧波經適房使用狀態進行過調查。從寧波市建委出具的數據來看,寧波市三區共有6787套不能入市交易。
調查之際,寧波市房產交易與權籍管理處工作人員介紹,限制期內的房子要受法律承認轉讓和抵押,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房產證上標注了上市交易限制時間。
而保障性住房出租的現象,寧波市建委于今年2月發出《關于規范保障性住房經紀活動的通知》。根據通知,各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在提供經紀服務時,應當查驗委托方的房屋所有權證書,了解房屋性質和來源,不得為處于禁止轉讓或禁止出租期限內的保障性住房提供經紀服務。那些違規操作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個人將被曝光。
經適房流入中介市場,引起了社會的關注。據了解,寧波各區的住房保障中心早在去年底今年初就進行了調查摸底,也聯系違規出租的業主,并對他們進行警告。
[政策] 寧波三區有近7000套保障房不得入市
[措施] 大力發展公租房 完善規范措施
住建部《通知》規定,違規出售、出租、閑置、出借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寧波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諸國平認為,按照住建部《通知》規定執行,行政成本很高,每家每戶做工作,很難。即便執行,那也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
“住建部《通知》的出臺初衷是好的,可現實中要分很多情況。不能簡單地說違規了就要處罰。如果要執行,就需要有嚴格、具體的約定,那市政府就得出細則。可有沒有必要強制執行呢?”諸國平認為,政府部門強勢執行這樣的處罰,可能引起強烈反應。
一位長期負責保障房工作的建委工作人員說,政府對住房保障工作很看重,也希望通過不斷完善規范措施,減少社會質疑。
寧波 “十二五”規劃建議近日表決通過。其中,就提出今后5年要繼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公共租賃住房將成為住房保障體系的主要渠道。而在上月召開的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座談會上,已經明確今后5年計劃每年政府主導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1萬套、50萬平方米。
“公租房不能轉租,而且還有一系列嚴格的規范措施。今后保障房的主力是公租房,雖然投入成本大,但能更有效地管理,減少社會質疑。”諸國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