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安徽省和縣消協了解到,該縣消協成功調解了一起電視機消費糾紛,最終商家退還了消費者購機款。
9月上旬,和縣消費者仝女士在該縣一電器商場促銷期間,通過以舊換新的方式買了一臺平板電視,價格為7900元。第二天,商場將貨送到仝女士家里。仝女士試用時發現該電視播放圖像不清晰,便要求換貨。商場工作人員到仝女士家中實地查看后認為確實是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同意給仝女士換一臺。但新換電視機送到仝女士家中時,仝女士卻發現不是其所購買的型號,經了解,發現該款產品比其之前所購產品功能配置要低很多,且兩款產品價格也相差很大。仝女士要求商場要么更換一臺其所購機型,要么退貨。商場方面卻以種種理由推托,多次協商未果后,仝女士投訴到和縣消協鎮淮分會。
接到投訴后,安徽省和縣消協鎮淮分會立即安排人員進行查證、核實。經多方了解,證實仝女士所述均為實情。消協人員找到商家,指出依照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國家三包規定第十三條也指出:“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愿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
經工作人員多次耐心調解,最終商場同意退還仝女士購機款。
和縣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電器等大件物品后,當商家送貨上門時,消費者一定要仔細查看是否是自己所購機型,要查看相關功能配置等信息,當發現與所購機型、配置信息不一致時可拒絕收貨,以免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