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鹽城7月16日電(谷華 徐霞 葭嘏)江蘇鹽城一女子在家里洗澡,因浴霸漏電導致觸電身亡。廠家、批發商、經銷商相互推諉,究竟誰該擔責?16日,鹽城市鹽都區法院審結此案,依法判決3名被告連帶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63萬余元。
2011年7月3日晚,家住鹽城市鹽都區的吳飛和兩個孩子在客廳內玩耍,妻子王小燕在淋浴房內洗澡。突然,淋浴房內傳出一聲慘叫,吳飛趕緊跑進去,只見妻子昏倒在地,已無半點知覺。送到醫院后,王小燕還是搶救無效不幸身亡。后公安機關尸體檢驗,認定王小燕符合電擊死亡。
吳飛覺得一定要為死去的妻子討回公道,查找了家中浴霸的相關資料。2010年裝潢新房時,吳飛在向東經營的電器門市購買了某品牌浴霸兩臺,向東的浴霸則是從顧東經營的電器門市購進,而顧東又是從陳然經營的某塑料電器廠購進。
在與向東、顧東及塑料電器廠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吳飛將他們都告上法院,要求三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各項費用合計近80萬元。
鹽都法院在審理該案的過程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委托相關鑒定機構對該浴霸是否存在質量缺陷、王小燕死亡與該產品是否存在因果關系、該產品是否系被告陳然的廠家生產等問題組織了鑒定。因該肇事的浴霸已經燒毀無法鑒定,最后鑒定終結。
庭審中,三被告均認為自己不應承擔責任。向東認為,浴霸不是自己生產,應找生產者陳然承擔賠償責任;顧東認為,王小燕的死不能排除是她家中電路問題或者浴霸安裝不當的原因,且自己也只是經銷商;陳然認為,該案中的浴霸有可能不是他廠生產的,而且也不能證明浴霸質量就有瑕疵。因此,三被告均不愿賠付。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小燕系因從向東處購買使用某品牌浴霸造成漏電受電擊死亡事實清楚,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已經排除其他漏電原因,且原告吳飛從浴霸安裝至發生事故已經有大半年,死者當日也不是第一個洗浴者,應可排除浴霸存在安裝不當的問題,雖無法鑒定事故浴霸存在缺陷,但綜合上述情形,足以認定事故浴霸產品存在安全缺陷。三被告作為肇事浴霸的生產者、經營者,對造成王小燕死亡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判決三被告連帶賠償原告各項損失63萬余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