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費者向記者反映,稱在家電賣場購買的電視機需二次回商場領取節能補貼。而國家三部委曾明確規定,企業應在銷售時即將補貼兌付給消費者,不得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后二次回商場領取補貼。
2012年10月9日,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三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認真做好節能家電推廣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規定,有關企業應當在銷售時即將補貼資金兌付給消費者,不得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后二次回商場領取補貼。該《通知》內容自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有效。
近日,多位消費者卻向記者反映,稱自己在家電賣場購買的電視、冰箱、空調等家電仍需在購買后二次回商場領取補貼。
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調查后發現,消費者若自行去家電賣場的物流基地提貨,可憑貨物包裝箱的條碼及發票等即時領取節能補貼,若需要家電賣場送貨上門并安裝,則要在貨物送達后,憑包裝箱上的條碼和發票在7日內到商場領取節能補貼。記者致電蘇寧電器、國美電器等多家賣場的客服人員,均表示補貼兌付確按上述流程發放。據記者了解,物流存儲基地大多距賣場較遠,且交通不便,多數消費者仍愿意選擇賣場送貨的方式提取商品。
國內消費電子行業分析師梁振鵬在接受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消費者在家電賣場購買家電產品時,只能看到樣機,交錢后零售商才會進行配送,因此沒有包裝箱或實際商品條形碼,就無法當場錄入相關信息,無法當場兌付補貼。他建議零售商將后臺信息系統與倉庫產品編碼進行對接,只要消費者付款,便按照倉庫中指定的某一商品的具體信息兌付補貼,配送商品時亦將指定編碼的產品送貨上門,從而達到政策中規定的“當即兌付節能補貼”的要求。“但是,部分廠家追求零庫存,要求零售商賣出商品后,廠家才發貨,這種信息對接就很難實現。”梁振鵬稱,要想完全達到“不得要求消費者在購買后二次回商場領取補貼”的理想情況,在實際操作、技術條件、零售商信息系統等方面,還存在很多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