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政府“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有了結果。當天,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維持一審時“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規定,同時將個人所得稅第1級稅率由5%修改為3%。至此,從年初以來持續進行的關于個稅起征點的種種討論和猜想終于告一段落。
今年兩會前夕,溫家寶總理在第三次同海內外網友進行在線交流時表示,我們將提高個人所得稅薪酬的起征點,這是我們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
此后,4月2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初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由現在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每月3000元。與此同時,提出將現行9級超額累進稅率減少為7級,并對級距作相應調整。4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公布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在創下單項立法征求意見數之最的23萬條征求意見中,個稅免征額能否提到更高水平、能否定得更合理,成為網民關注焦點,其中建議上調起征點的意見占了大多數。
對于很多網民建議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5000元或8000元,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個稅起征點確定為3000元可謂“微調”。對此,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表示,經分析認為其主要是希望進一步降低納稅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稅負,建議結合適當調整稅率結構予以解決。
洪虎表示,經綜合分析研究各種意見,考慮到草案的減除費用標準是在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納稅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進行測算基礎上確定的,也考慮到這次減除費用標準的調整,要與已確定的推進個人所得稅綜合和分類相結合以及增加直接稅比重等稅制改革的要求相銜接,建議維持草案這一條的規定。
經專家測算,個稅起征點調整為3000元、稅率結構調整為7級累進稅率后,將有超過九成的個稅納稅人稅負減少,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極少數高收入者稅負適度提高。可以說,個稅改革對于縮小貧富差距過大過快增長、減輕老百姓的通脹壓力、鼓勵民間儲蓄與投資等功不可沒。
我國1994年統一內外個人所得稅制度,當時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是800元,直到2006年首次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此次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調整為3000元,是個稅第三次調整工薪費用扣除標準,也是五年內第三次對工薪費用扣除標準進行提高。此前,財政部門相關人士亦表示,減除費用標準已進入到一個動態調整的規范機制,提高減除費用標準“不是一勞永逸”。今后,將隨著物價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相應的調整”。由此,在近五年的個稅改革中,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實際上已經步入動態調整機制。
當然,上調個稅起征點只是個稅改革的一部分,此次備受矚目民意洶涌的個稅法修改也只是完善個人所得稅的“第一步”。我國個人所得稅在解決整體存在偏高、偏重以及稅率設置級數太多、級距太窄等問題上仍然挑戰重重。毋庸置疑,未來個稅改革將不斷深化。(杜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