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彭先生接到銀行發來的短信,稱其儲蓄卡賬戶消費了人民幣40萬元,報案后才知是銀行卡被人克隆了。
犯罪分子只需拿他人的銀行卡在讀卡器上刷一下,便可竊取銀行卡的磁條數據,再把資料復制到其他作廢的銀行卡上制作成克隆卡。圖為荔灣警方演示犯罪分子作案過程。
□本版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羅陽輝 何華高 通訊員 譚偉忠 吳木榮
本版攝影 實習生 陳道嫦 記者 鄭啟文
近日,廣州荔灣警方在“天網-2011”專項行動中,成功打掉一個特大克隆銀行卡犯罪團伙,抓獲邵×、鄧×華、鄧×遠(男,均為電白縣人)等13名犯罪嫌疑人,繳獲銀行卡65張,作案工具小汽車1輛等贓款物一批。據介紹,犯罪分子是利用專門設備配合POS機,采集顧客的銀行卡信息,克隆出銀行卡,從而套取顧客的金錢。
報案
銀行卡上莫名少了40萬
彭先生是湛江人,在廣州做生意。今年2月28日,彭先生的手機接到銀行發來的短信,內容為他在某銀行開設的儲蓄卡賬戶消費了人民幣40萬元。彭先生感到非常奇怪,近期沒有一單消費有這么高,而他的銀行卡也一直隨身攜帶著。他于是到銀行查詢,得知賬戶是當天中午在廣州市寶珍大米批發部刷卡消費的,銀行方面分析,彭先生的儲蓄卡可能被人克隆。當日下午6時許,彭先生到荔灣區公安分局報案。
彭先生說,他卡上有50多萬元錢,平時都是用這張卡刷卡消費,因為生意關系,酒店、KTV、夜總會都有過刷卡消費,但也不知道何時銀行卡信息被人竊取,更不知何時密碼被泄露了,“可能有時候喝醉了,按密碼的時候沒遮住,被人記住了。”
偵查
空殼公司幫刷卡套現
荔灣警方接報后,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據悉,今年2月份以來,荔灣警方接報多起信用卡詐騙案,多名事主均報稱其持有的信用卡被人在異地消費、提現,而報案事主均表示近段時間未到過該地。
據辦案民警介紹,經偵查,初步確定廣州市寶珍大米批發部有嫌疑,于是將該公司張×煉等3名經營者帶回審查。經查,大米批發部是由犯罪嫌疑人張×煉等3人注冊成立的空殼個體商戶,并向銀聯機構申領POS機,其采取虛構交易、返還現金的形式,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現,從中收取1.2%~2%的手續費。截至案發,該團伙已為他人套現1400多萬元,非法獲利30萬元。
民警說,通過對3名犯罪嫌疑人的審訊,其供述在2月28日中午,一名陳姓男子經人介紹與張×煉等人談好條件,套現40萬元,收取2%的手續費,但并不知陳姓男子的真實身份。
抓獲
6窩點被端13疑犯落網
專案組民警在獲得線索后,馬上通過技術手段進行資料比對,信息排查。很快,一伙異地合作、組織嚴密的克隆銀行卡犯罪團伙漸漸浮出水面。
5月17日,在茂名、陽江、湛江等地警方的協助下,采取統一行動,一舉搗毀了該團伙共6個窩點,抓獲邵×、鄧×華、鄧×遠等13名犯罪嫌疑人。經進一步審查,該犯罪團伙組織嚴密,分工合作,一部分人負責套取銀行卡資料,一部分人負責制作克隆卡,一部份人負責用克隆卡到各地金鋪購買金飾大肆刷卡消費或非法套現。
目前,邵×、鄧×華、鄧×遠等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昨日上午在荔灣區公安分局,警方將疑犯的贓物以及作案工具展示在桌子上。記者看到,作案工具有讀卡器、手機、數據線、65張克隆的銀行卡、9張假身份證、還有繳獲的贓款、金首飾等等。記者發現,一姓名是“許建澤”的人身份信息被偽造做了3張身份證,這3張身份證只是照片不同而已。民警說,這些身份證信息都是真的。
犯罪團伙是如何作案的?
1.收銀員趁顧客刷卡時竊取數據
犯罪團伙獲取他人的銀行卡信息渠道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直接向收銀員購買,一張銀行卡信息需100~300元不等;另外一種就是犯罪團伙親自獲取,他們拿著偽造的身份證到各類娛樂及消費場所應聘收銀員,從而竊取信息,這些人一般做一兩個月就會辭職。
據辦案民警介紹,在顧客刷卡買單時,收銀員趁顧客不備,迅速把顧客銀行卡在早已備好的讀卡器上刷一下,銀行卡的銀行卡磁條數據就存儲在了讀卡器。而這種讀卡器只要花幾十元錢就可以從網上購買到。
2.犯罪分子用讀卡器克隆銀行卡
之后,犯罪分子利用數據線將讀卡器鏈接電腦,電腦上有專門的處理軟件,然后把竊取銀行卡磁條數據,輸入到另外一張已無數據的銀行卡上。“那個讀卡器是兩用的,數據經過處理后,空卡在讀卡器上刷一下,竊取到的銀行信息就復制到空卡上了,一張克隆卡就這樣產生了。”辦案民警說。
辦案民警說,這些空卡都是都是犯罪團伙購買的,銀行卡磁條數據很容易清洗。在已經查獲的銀行卡中,有一個工行的卡卻刷出了建行的信息。而被克隆的銀行卡中信用卡最多。
3.用克隆卡在異地套現或消費
據辦案民警介紹,犯罪團伙一般在異地套現或消費,主要選擇在茂名、陽江、湛江等邊緣城市,主要利用警方異地辦案的時間差。
民警說,犯罪團伙主要通過三種方式作案,一種是通過專門的養卡公司(比如上文提上的廣州市寶珍大米批發部)套現,克隆卡在養卡公司申請的POS機上刷卡虛假消費,套取現金。
第二種是通過ATM機多次轉賬。辦案民警說,犯罪團伙對銀行業務非常熟悉,銀行規定,每個賬戶在ATM機上提現的限額為2萬元,但在ATM機上轉賬的額度較大,因此犯罪嫌疑人將賬內的資金通過ATM機轉到不同賬戶,再逐一提取。這次抓獲的犯罪團伙通過這種方式非法獲得高達110多萬元。
第三種就是刷卡購買昂貴物品,主要是黃金,珠寶首飾,高檔手機、IPAD等。
釋疑
1.儲蓄卡密碼是如何泄露的?
辦案民警說,比較老套的作案方法是,在取款機前安裝針孔攝像頭,在旁邊偷看顧客輸入密碼。現在有的犯罪分子比較“厲害”,他們熟悉POS機、ATM機的按鍵,根據顧客按鍵輸密碼的手勢,就知道按的哪個鍵,然后迅速用手機按鍵記下。
2.有了密碼為何不取現或轉賬?
辦案民警說,疑犯肯定不敢去銀行柜臺辦理業務,而ATM機上提現的限額為2萬元,不利于作案。同時,克隆卡和真卡還是有區別的,不一定能在ATM機上取現或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