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流程
申請
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
審核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并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制度銜接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說明。
辦理
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各項手續。
辦結
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職保、新農保或城居保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情況及時通知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保)
●繳納比例:企業繳20%,職工繳8%
●賬戶管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領取條件: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職工60周歲,女性干部55周歲,女性工人50周歲),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退休后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覆蓋范圍:截至2011年底,全國參保人數2.8億人。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
●實施時間:2009年試點,2020年前實現全覆蓋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在戶籍地自愿參保。
●繳費方式: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覆蓋范圍:截至2011年底,全國共計3.58億人參加新農保。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居保)
●實施時間:2011年7月試點,2012年實現全覆蓋。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地自愿參保。
●繳費方式:居民繳費、政府補貼
●享受待遇:參保居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內的養老金。已年滿60周歲、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居民,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覆蓋范圍:截至2011年底,27個省份試點,覆蓋面約為60%。
●待遇支付:截至2011年底,全國共有235萬居民領取城居保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