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我一共存進來186元,你跟我要26元的手續費?”昨天,市民潘女士夫婦來到中山南路的農業銀行存錢,可他們捧出一袋零錢時,銀行工作人員卻告訴他,需要額外收費。這讓潘女士夫婦無法接受,希望銀行給出合理解釋。銀行則表示,這是最近出臺的新規定。
存186塊,手續費要26塊
潘女士夫婦在建鄴路附近一家農貿市場經營雜貨,每天都會收到大量零錢,其中最難辦的就是分幣和一角紙幣,很多都已經磨得皺巴巴了,找給顧客屢屢遭拒,這讓潘女士有些苦惱。按理說誰都沒權利拒收人民幣,可做生意講究服務第一,顧客商量著要換一張,她也不好拒絕。無奈之下,他們夫婦幾乎每周都要去附近的農業銀行一兩趟,每次都能換掉上百元的零錢,雖然每次都要排隊拿號,等待十幾分鐘,但沒有更好的辦法處理這些分幣和一角紙幣。
昨天上午10點,潘女士又來到中山南路的農業銀行三元巷支行,拿出裝著零錢的口袋遞進去,要工作人員存進固定的賬戶上。工作人員看到這一大袋零鈔,有些為難地說,這么多零錢存進來,需要有額外的收費。
潘女士很詫異,“我存的是人民幣,你們沒道理不收啊?怎么還要額外給錢?”工作人員解釋,這是上級規定的,他們是正常執行。
潘女士也沒辦法,就讓工作人員粗略點了一下,工作人員告訴她,這里大約有186元,共需要26元的手續費。潘女士一聽直搖頭,她覺得太貴了,自己是小本生意,每一毛錢都是辛苦賺來的,手續費超過總額的10%,她無法接受。
“我一直是在你們銀行存零錢的,從來沒有收手續費的說法,怎么今天開始,忽然和我要錢了呢?”工作人員解釋,這是最近出臺的新規定。最終,潘女士還是沒舍得把錢這么“縮水”存進銀行。
銀行:200枚以上才收費
昨天下午,記者陪同潘女士再次來到農業銀行三元巷支行。工作人員請來內勤部主任宋凌志,他拿出一份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農業銀行自今年3月18日起,對部分服務進行收費。附表中最上面一條是“對私人民幣零鈔清點”,200枚(張)(含)以下不收費,200枚(張)以上開始收費,最低5元/筆,每增加100枚(張)加收 1元。而潘女士所帶來的一袋零錢中,有分幣、一角紙幣,也有少量兩角、五角、一元,數量較多,按照枚(張)的單位計算,應該支付26元,這符合總行的規定。
此外,他還表示,銀行對零鈔清點收費也是不得已。“人工、門店的電費、空調什么都是有成本的,其實即便收取清點費,銀行也不劃算。”況且,銀行的服務窗口有限,譬如說三元巷支行,就只有2個對個人的現金業務窗口,如果是大量零錢清點,必然會長時間占用營業窗口,影響到其他客人,因此,銀行的做法并無不當。
物價部門表示無權干涉
記者又向物價部門咨詢了此事,工作人員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是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則是銀監會2003年頒布的規定,并且目前所有商業銀行都屬于企業單位,有自主定價權,只要事先告知消費者收費的情況即可,物價部門也不能干涉。這樣的答復讓潘女士有些失望,但她想到了變通的辦法,“銀行不是說200枚以上的零錢才收錢嗎?我每積攢到200枚就來一次,不再一次換這么多,不就行了嘛!”
對此,有市民表示,“200枚(張)以上開始收費,最低5元/筆,每增加100枚(張)加收1元”這個條款很荒誕,“假如存1000枚一分硬幣,也就是10塊錢,按這個條款,手續費竟要13塊錢,豈不是要倒貼3塊錢?”
消費者質疑“霸王條款”
農行的負責人表示,這樣的規定不是獨此一家,中行、工行、建行等多家銀行都有類似的規定,只是收費額度不同而已。根據銀監會2003年發布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中的相關規定,銀行收費有0%~100%的自主浮動權,農行參照這一辦法,目前按照100%的額度收取。但是記者了解到,到底收不收,自主權還是在銀行,目前也有少數商業銀行按照0%的額度,分文不取,義務兌換。
有市民質疑,“銀行收存都是分內事,賺錢的事情就干,不賺錢就弄出點霸王條款,這合法卻不合理。”銀行點零鈔確實費事,但零鈔和整鈔都是國家發行、流通的法定貨幣,銀行應當無償回收,如果銀行有償收零鈔,那么以后商家也不愿再收零鈔,勢必影響到貨幣流通的正常秩序,現行的規定無異于鈔票面額的 “歧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