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 6月23日,筆者從監利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得到證實,經監利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決定許可監利縣人民檢察院對監利縣十六屆人大代表鄒松濤采取強制措施。
監利縣十六屆人大代表,原監利縣朱河中學校長鄒松濤在擔任朱河中學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人事安排、物品采購過程中,收受教職員工和相關公司業務人員現金113000余元。同時,另據檢察機關查明,鄒松濤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及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等犯罪行為,個人擁有銀行存款及不動產近200余萬元,銷毀會計憑征金額達91萬元。其行為已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