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職業中專校長章龍飛承認,2010年和2011年職高班考生沒有注冊。
他說,一旦注冊學籍,就涉及每人1500元助學金的問題,但這些學生不符合條件。“冒領國家補助不是小事,誰都不敢。”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2009年11月12日發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有關問題的通知》(湘教通〔2009〕505號,下稱505號文件)的規定,對口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為,“在湘中等職業學校(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高職學院中職部、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學制兩年以上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方能報考,其他學生不得報考。”
新田二中與職業中專聯合辦學,屬于雙贏。中專的對口升學率會升高。而對于二中來說,一些成績差的學生轉職高班后,考生人數基數減少,升學率也就升高了
劉桂生說,規定非常明確,必須是在職業學校讀書、注冊職高學籍2年或以上的,才有資格參加職高對口考試。
教育部2010年5月13日下發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中規定:“不得為同一學生以不同類型的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身份分別注冊學籍,不得以不同類型職業學校身份分別向教育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學生學籍。”同時規定“普通高中學生可以轉入中等職業學校,但學習時間不得少于1年半。”
這意味著,新田二中職高班的學生,沒有參加職高對口考試的資格。那么,他們是依據什么報考的?
考試院的文件
根據湖南省考試院的一個文件,沒有注冊職高學籍的學生,也可以參加考試
7月1日,永州市教育考試院招生科負責人蔣程說,2011屆職高生報名,是按照去年的報考條件審查通過的。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09年曾下發《關于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有關事項補充通知》(湘教考普字【2009】16號,下稱16號文件),其中規定了4類考生可參加對口考試,4類中3類與教育部或湖南省教育廳文件相抵觸:普高畢業生參加一年制對口招生補習班的;由普高轉職高,未辦理職高注冊手續的;中等職業學校的往屆畢業生。
對于這個文件,一名職高學校的領導說,當年他看到后的第一感覺是,“不敢相信”。他認為,從職業教育的長遠發展看,“這是一份斷子絕孫的文件”,學生更不會到職高上學,學習專業知識。
知情人透露,2009年,有職高生到省教育部門反映存在違規職高班的情況。后來505號文件出臺,但40多天后,省教育考試院又出臺了16號文件。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副處長謝培元介紹,16號文件是對教育廳505號文件的補充。505號文件出臺后,一些參加了補習班的學生或普高轉入職高但沒注冊的學生,都沒資格報考了。這些學生上訪,考試院把情況向教育廳匯報后,從維護地方穩定角度考慮,最終出臺了16號文件。
黃永久說,2010年高考,職高班的學生都是按照16號文件報考的。“2010年底,教育局又組織我們開會,建了職高班。”
不過,16號文件同時規定,從2011年起,將嚴格按省教育廳下發的505號文件執行。也就是不再適用高考報名。
而一名知情人透露,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負責人曾在會議上口頭傳達,2011年仍參照16號文件的招生條件執行。
這名知情人說,后來自己曾打電話到省考試院確認,得到了肯定的答復。“我們就繼續按照這個執行了。”
新田縣教育局副局長王麗萍稱,全省應該都是一樣執行的,而新田作為一個貧困縣,教育落后,“我們希望學生們能多走出去”。
違規的高考
湖南省考試院相關人士稱,2011年不再允許沒注冊的學生報考,但可能答復意見時不嚴謹,導致誤解
一些基層教育工作者說,有關政策一會兒禁止普高生轉職高,一會兒又同意,給基層工作帶來了很大不確定性。
2011年,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是否通知了按2010年報考條件執行?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副處長謝培元稱,當時他們答復是參照2010年補充通知執行。他說“這個答復不嚴謹,沒有明確答復這部分考生不能報名,造成了地市教育部門理解有誤”。
謝還稱,16號文件是考慮到職高生源下降嚴重,想動員職高考生參加對口考試,擴大高職院校的生源。他舉例稱,2007年湖南全省高職院校招生人數是5萬多人,2011年下降到2.4萬多人。
16號文件同時規定,從2011年起,招生考試部門在報名過程中要對舉辦一年制對口招生補習班的單位進行認真清理,對違規舉辦補習班的單位,由主管部門做出處理,并承諾不再發生類似事件后,才允許辦理報名手續。
這個規定成為一紙空文。謝培元說,2011年報名時發現仍然有培訓機構的學生以及轉入職高的學生。謝培元稱,一年制培訓班和普高違規轉職高的情況,他們不掌握。他稱會向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核實情況。
7月4日,湖南省教育廳職教成教處主任科員汪忠明說,“普高學生轉職高學生,必須要在職高學校讀書一年半以上,才符合考試條件。”
因此,新田縣二中等學校的普高班學生報考的,屬于違規行為。
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王俊良稱,對口招生每年都以教育廳的文件為準。對于與教育廳文件沖突的“16號文件”,他稱可能是相關部門在執行時出現偏差,但具體情況還要核實。
傷害職業教育
一名職業中專的負責人提出,普高生違規以職高身份高考,對職業教育傷害很大
據了解,此類職高班的模式,源頭來自于“綜合高中”改革試點。
所謂“綜合高中”是指實行分班教學,側重升學或者就業。早在10年前,湖南省教育廳文件就核準永州六中等8所普通高中為全省“綜合高中”改革試點學校。
目前,永州六中是永州唯一的綜合高中,在該校,普高生在進入高三時根據學生志愿,分為普高和職高,參加國家統招和對口招生考試。
永州六中教務處一名負責人介紹,在綜合高中試點背景下,普通高中也辦起職高班,并在2004年時達到鼎盛。最初是辦一年制培訓班,由地方教育部門批準就行。普高借用職高的學籍注冊,讓學生參加考試。
到2009年,變成“聯合辦學”。由職高學校給普高的學生去蓋章注冊,最后拿職高的檔案,去讀大學。
這名負責人介紹,這種培訓班,缺乏專業教師,比如生物老師教種植,政治老師教師范等。他們只開辦實踐能力不強的班,建筑、機械等則開不了。
一名職業中專的老師認為,這樣的臨時培訓班是一種投機,投機的做法只會害了學生,職高專業知識必須實踐,并且需要長時間積累。
上述永州六中教務處的負責人提出,這樣的培訓班,對于真正的職業教育來說,沖擊很大,導致職業學校招生困難。他說曾有人向教育部門反映過,但沒有用。
新田縣職業中專的一名教師說,讓普高生以職高身份高考,形成了明顯的教育不公。普高生接受了較為優質的教學資源,他們與真正的職高生,爭奪了本該屬于后者的升學名額,讓真正的職高生深造的機會渺茫。
新田二中職高班一名老師說,這樣做確實對職高生不公平,但教育部門支持,“大家都在做,我們也做了”。
7月4日,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王俊良說,會調查核實普高生違規參加高考的事情,“處理原則會從維護考生利益和地方穩定出發”。 (注:文中考生均為化名)□本報記者 陳寧一 湖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