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給學生開具的補課收據(圖片來源:大江網)
教育主管部門三令五申禁止中小學生暑期補課,不少學校依然我行我素,“金蟬脫殼”變相組織初中學生補課,且收取高昂補課費,讓家長苦不堪言。
近日,大江網民聲熱線接到數名學生家長的投訴,新余市第四中學暑期違規補課,為了躲避檢查,學校在補課地點上玩起了花招,把課堂“搬”到了校外。不僅如此,19天的時間學校收了一千余元“天價”補課費,對于如此高昂補課費的收取他們感到很疑惑。對此,新余市第四中學予以了否認。新余市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將介入調查。
家長投訴:學生暑假大“縮水”,學校租房“打游擊”補課
據學生家長王女士介紹,她的孩子就讀于新余市第四中學,即將升入初三年級。初二期末考試剛結束,其班主任老師就通知全班同學所有初二升初三學生暑期都要到校外的清華園教育輔導學校統一補習初三年級新課程。補習課程采取的方式是自愿,如果不參加補習的學生就學不到這些新課程。“說是自愿,其實就是變相強迫學生補課。”王女士氣憤的說,學校為了躲避檢查,才把教室“搬”到了校外。
補課19天 學校收取1398元“天價”補課費
然而,讓家長極為不滿的是,學校收取的補課費高得嚇人。補習時間從7月2日— 7月11日,10天的補習費用竟高達768元,學生及學生家長對此頗有異議。王女士說,因學校未接到上級部門的檢查,學校又延長了9天的補課時間,且中途再次收了630元補課費。至此,每位初二升初三學生總共交了1398元的補課費。全校總共1000多名初二升初三學生,算下來百余萬補課費讓人咋舌。“學校是不是存在亂收費行為?”不少家長提出質疑。
隨后,其中一位家長給記者傳來2張收據。記者看到,其中一張收據單的日期是2011年7月1日,人民幣一欄寫著768元,收款事由一欄寫著“初二(X)班”,蓋章單位是“清華園教育輔導學校”;另一張日期為2011年7月15日,金額為630元。
新裝修教室味道重 損害學生身體健康
另一位家長李先生反映,新余四中到校外租房子進行補課,補課之前校方對房子進行了簡單的裝修。孩子們反映教室里的味道相當嚴重。“新裝修的房子含有‘甲醛’等有害物質,孩子在如此環境上課,嚴重損害孩子的身體健康,學校這樣的做法對學生太不負責任了。”該家長抱怨說。
新余四中:補課收費純屬子虛烏有
就此事,記者聯系上新余四中辦公室劉老師,他對所有初二升初三學生暑期在校外補課及收取高昂補課費一事極力否認。他表示,新余四中確實有學生到校外補課,但都是學生自愿的,學校并沒有強迫。對于家長反映收費過高一事,劉老師稱,這是清華園教育輔導學校內部的事情。清華園教育輔導學校是一所獨立的民辦學校,與新余四中沒有任何關系。
那么,為何上課的老師均是新余四中老師?對此,劉老師解釋稱上課教師是由清華園教育輔導聘請的,并不是新余四中的安排。
為何學生補課的內容是初三新課程?是否意味著初三學生開學后是接著補課的內容上課?對此,劉老師表示,所有初三學生新學期的課程都是從第一章開始。
新余市教育局:將介入調查 屆時將回復本網
據了解,江西省教育廳規定,全省中小學(包括民辦中小學)除即將進入高三年級學習的學生可根據教學的需要適當安排補課外(補課時間不超過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氣特別炎熱時不得補課),其余一律不得組織集體補課。對發現違規補課行為,責令學校立即停止補課并退回所收取的補課費。
暑期補課收取如此高昂費用是否涉嫌亂收費?本網記者將此事反映給新余市教育局,新余市教育局辦公室簡主任表示將對此事進行調查,屆時將調查結果反饋給本網。(記者付婷、實習生徐節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