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強化研究生考試安全責任 防范高科技舞弊
中新網8月26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發布了《關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12年碩士生招生計劃的增量主要用于專業學位,要統籌合理安排各個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防止出現個別專業計劃過于集中的現象,過去幾年個別學校安排MBA等專業學位招生計劃過多的要進行調減。
通知要求加快評價方式改革,把對考生綜合能力和素質的考查作為改革的重點。各招生單位要進一步優化考試內容,提高選拔的有效性,使優秀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2012年管理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實行綜合能力考試的試點將擴大至7個相關專業學位,同時部分高校將進行經濟類專業學位綜合能力考試的改革試點。
通知提出,2012年碩士生招生計劃的增量主要用于專業學位,存量部分要將學術型的計劃按不少于5%的比例調減,用于增加專業學位計劃。要統籌合理安排各個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防止出現個別專業計劃過于集中的現象,過去幾年個別學校安排MBA等專業學位招生計劃過多的要進行調減。
此外,為進一步加強宏觀管理,擴大復試比例,促進生源合理流動,發揮招生單位在人才選拔中的主導作用,2012年起對全國統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劃線區域進行調整。除原三區(西部)不變外,原一、二區(東、中部)的21個省份合并做統一要求。各招生單位可以在國家確定的考生復試基本要求的基礎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招生錄取標準,并向社會公布。
管理規定全文如下:
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三條 招收碩士生應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四條 招生單位及其招生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必須經教育部及其授權單位批準。
第五條 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的人員,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等。
第六條 招生單位培養碩士生的經費來源分為中央(地方)財政撥款、用人單位委托培養經費和自籌經費等。
第七條 碩士生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復試都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
初試分為全國統一考試、聯合考試、單獨考試以及推薦免試。
全國統一考試中部分考試科目由教育部統一組織命題。聯合考試是教育部批準的特定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部分考試科目由全國統一(或聯合)命題的考試。
單獨考試是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招生單位,為符合特定報名條件的在職人員單獨組織命題而進行的考試。
推薦免試是部分高等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推薦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招生單位進行復試的選拔方式。
第八條 全國統一命制的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命制的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絕密級事項管理;招生單位聯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試題(包括副題、單考試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題紙、答題卡,下同)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第九條 碩士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生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