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你們六個人實名舉報是商量好的嗎?
李季倫:平常大家很少見面,有時候通個電話,不是現在搞的,老早的材料就有了,都是我提供的。綜合了一下,好多都是過去的事情,我做了修改。
新京報:現在揭發的目的是什么?
李季倫:上網有這個(揭發)條件了。他不是搞生物質的人,還在忽悠人。這樣下去,我們國家的科學很難發展。我們的出發點是不能讓他再忽悠了,不懂的人容易上當受騙;要揭露他,不要再上當受騙。作為一個科學家,你過去“忽悠”就算了,現在還在“忽悠”。
新京報:你們一直是一個單位的,他是你的領導,你們之間有過節?
李季倫:一個學校的,他是搞土壤的,我是生物學院微生物系。以前,他大肆表揚我,沒有什么沖突。但他是有目的的,我也不愿再說了。
- 對話 2
被舉報人石元春
純粹是惡意誹謗和捏造事實
昨日,本報記者聯系上今年80歲的石元春院士。他認為舉報信內容是惡意誹謗、捏造事實,在簡單地談了一下自己的看法后,匆匆掛斷電話。
新京報:網上有一封舉報信說你“學術腐敗”,并且列出了五點陳述。你自己知道嗎?
石元春:我知道,所有的信息也都看到了。
新京報:信中稱,你的院士推薦書與事實不符;剽竊別人的成果;你作為校長以權謀私;能做一個解釋嗎?
石元春:我就說兩句話,第一句,這純粹是誹謗和捏造,惡意誹謗和捏造事實。第二句,有人會做出正式回應。就說這么多已經足夠了,我不會再多說一句話的。
新京報:誰來回應這件事情?
石元春:今后具體的事情,會有代表(替我說)。
新京報:你看了這舉報信,就沒有壓力嗎?
石元春:毫無壓力,我自己感到信心十足,惡意的誹謗啊,是社會上的毒瘤。
新京報:除了找代表,你沒有想要采取什么措施?
石元春:我一定采取對應措施。這是違反法律的,攻擊我是犯法的事情,我當然要保護自己的尊嚴。
新京報:你是得罪了以前學校的人?以前有人也舉報過你?
石元春:這是利用網絡、傳媒的誹謗,要負法律責任。我不怕,真金不怕火燒。
【舉報信摘錄】
院士推薦書與事實不符
提出的新理論 10年前有人論述
石元春在部委的《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推薦書》(以下簡稱《推薦書》)上所填的“學術成就與貢獻”,弄虛作假,與事實不符。
《推薦書》說,石元春教授提出了“半濕潤季風氣候區水鹽運動”的理論。這個理論是前人的成果并非石元春的發明創造。10多年前,前人都已經論述過。
石元春在《黃淮海平原的水鹽移動和旱澇鹽堿的綜合治理》一書中所表述的“新理論”,就與1962年粟宗嵩先生在《光明日報》上發表的“綜合防治鹽堿化的一些問題”一文是非常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