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在學前教育快速發展的同時,如何進一步加強學前教育的規范管理,保障學前教育健康發展?
學前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幼兒園的規范管理又涉及辦園標準、安全、衛生保健、保育教育質量等等多個方面,監管任務重,專業性強,亟需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
加強學前教育監管,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快推動學前教育立法,研究制定幼兒園建設標準、教師專業標準和配備標準、收費標準、質量標準等;二是要建立科學有效的評估體系,加強對國家項目和各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效果的全面監測評估;三是要強化督導檢查,每年對“國十條”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進行專項督查,定期發布督導報告;四是要進一步加強對各類幼兒園資質、安全、衛生保健、保教質量、收費、教師隊伍待遇及流動等多方面的動態監管,不斷規范辦園行為。
13.請您談談在解決“有園上”的同時,如何堅持科學保教,避免出現學前教育“小學化”的問題?
“有園上”提供的僅僅是受教育機會,但孩子能否受到科學的學前教育,能否獲得身心健康和諧發展,主要取決于教師的教育觀念和專業水平,取決于幼兒園能否為幼兒提供適應他們年齡特點和發展需要的保育和教育活動。
要在加快幼兒園建設的同時,統籌考慮師資隊伍建設和內涵發展。一是加強幼兒教師的培養培訓,不斷提高幼兒教師的專業素質和教育實踐能力。二是配備符合兒童年齡特點、數量充足的玩教具和游戲材料、兒童讀物和室內外設備設施,為兒童創設豐富的、有利于幼兒學習和探索的教育環境。三是建立健全教研制度,立足幼兒園的教育實踐開展園本教研活動,建立教研人員定期走訪指導制度。四要探索建立幼兒園保教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引導各類幼兒園不斷提高辦園水平和保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