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0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下達2012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通知提出2012年計劃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5000人,可招收不超過10%的漢族考生,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漢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錄取。
通知稱,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此計劃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之內單列下達,不得挪作他用。2012年計劃招生50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000人,碩士研究生4000人,可招收不超過10%的漢族考生,各招生單位要嚴格執行漢族考生招生比例要求,不得超比例錄取。
通知要求各招生單位要根據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調整結構對人才的實際需求,重點向理工類及應用型專業傾斜,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總數的50%。同時,為落實中央關于推進西藏等五個自治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有關要求,招生計劃對五個自治區予以適當傾斜。
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礎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基礎培訓點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直接進入高校(科研院所)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住宿費、生活費自理。各招生單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國家有關政策予以資助,確保其完成學業。
通知提出,此次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原則。學生畢業后,按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考生按規定報名并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此外,考生不能在全國普通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之間調劑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