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出軌者”不得進行評獎評優,湘潭大學商學院的這一規定在微博上一經爆出就引發了眾多關注。記者發現,湘潭大學商學院此條規定被爭議并非特例。獎學金評選、保研、評優評先……只要有評選,道德和思想品質莫不是所有條例中的首要條件,但是想要落實到具體措施,如長沙理工大學的道德銀行、北大校長推薦制新規“不孝敬父母者不得推薦”,也都引發一場場論戰。道德考核只能“思想端正、熱愛集體、關心同學”?校規的道德評價遇到執行尷尬。
【爭議】
“談戀愛出軌”引發關注
10月20日零時,名為“小鎖背單詞”的網友發布微博:“摘自湘潭大學商學院2010-2011學年評獎評優的通知。談戀愛出軌都要管啊。”并同時附有該院通知的截圖,對通知中針對“戀愛出軌者”的規定用紅色圈出,極為醒目。這樣一條“有圖有真相”的微博一經發出即被轉發并引發不少評論。
但是這條規定卻不是玩笑。經證實,10月18日,湘潭大學商學院學生門戶網提交了這則通知。其全稱為《關于做好2010-2011學年評獎評優工作的通知》,通知評獎評優工作要求中,除同等條件下享受優先評獎評優待遇的情況外,也列出了“取消本年度評獎評優資格”的行為,共有8項。其中第三項即為網友所發“談戀愛出軌者”,同時,第四項規定“未經學校批準,在校外私自租房者”的資格也將被取消。
中南大學文學院大四學子陳妍表示,很多道德標準是大家默認的行為底線,但是如果把它行文規定,“確實會覺得非常別扭”。
對于這一貌似“雷人”的校規,也有不少學生表示支持。網友“哥在江湖沒有傳說”表示,有些大學生確實還沒建立自己的價值觀和獨立的人格體系,制定一些具體的規章制度比空對空的道德評價要有用得多,“至少這個規定一出,大家討論一番,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也能起到一點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