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協認為汽車“三包”面臨三難,全面實施過于倉促
“三包”草案規定,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兩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的可以包退。開陽 攝
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即汽車“三包”規定后,各方爭論日益熱烈。
作為汽車行業的代表,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近日對《規定》提出意見,認為現階段汽車產品實施“三包”的相關配套體系不健全,全面實施汽車產品“三包”的環境條件尚不完全具備,目前實施汽車“三包”規定還太過倉促。
中汽協“唱反調”
中汽協認為,汽車產品實施“三包”面臨“舉證難”、“鑒定難”、“索賠難”等諸多問題。我國汽車市場發展還不夠完善,權威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體系尚未建立。如果倉促全面實施汽車“三包”, 很可能難以達到有效保護汽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初衷。
因此它建議汽車“三包”應分步實施,首先強化并規范完善“包修”,進而逐步探索實施“包退”、“包換”,待各項環境條件基本成熟以后再全面推進實施汽車產品“三包”,建議應該首先在個別地區或城市先試點試行汽車“三包”,待總結經驗后,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施。
另外,中汽協表示,汽車產品“三包”涉及消費者、銷售商、維修商、制造商和鑒定機構等, “三包”規定除了規定銷售商、維修商和制造商的義務的同時,也應當明確規定消費者和鑒定機構等有關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以避免過度的維權行為發生。
同時,汽車“三包”規定應當注意與汽車產品召回相關管理辦法的協調。在汽車產品全面實施“三包”規定之前,應進一步完善實施汽車召回為宜。汽車召回解決的是產品設計不符合技術法規基本要求、存在嚴重安全缺陷或隱患的問題,汽車產品“三包”解決的是一般質量缺陷和廠商質量承諾和服務問題,汽車召回是汽車“三包”服務的前提。
或抬高維修成本
中汽協的意見讓很多人不滿,認為其站在制造商的立場說話。對此,中汽協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董揚做出了解釋,記者在其博客里看到,他認為目前國內缺少公平的汽車消費環境,首先是汽車的維修配件問題。“汽車的生產廠家和銷售商都規定必須按要求到4S店去保養、維修、換配件。但4S店的配件貴,工時費也貴,路邊小店修車便宜,配件城配件便宜,于是很多人不去4S店。那么這種情況下,出了問題誰負責?”
關于質量問題的評定,董揚認為尚缺乏標準。比如超載,如果超過20%,應在產品承受能力之內,超載100%甚至更多,應該是使用者的責任,那么,超載50%呢?出了問題算誰的?二是質量鑒定機構。一方面,像汽車這樣的復雜機械,一般的通用質檢機構檢不了。另一方面,大部分現有的汽車檢測機構,都按盈利性企業運營,獨立性公正性不夠強。三是判定質量事故的專家非常少,而且大多自學成才,缺乏規范的培訓。同時,汽車作為高檔耐用消費品,維修成本很高,質量保障只是制造者與使用者利益博弈的環節之一。如果“三包”辦法出臺從整體上推高了維修成本,制造者勢必提高售價,“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還是使用者承擔這部分費用。
經銷商消費者也有疑惑
中汽協提出的問題確實反映了廠商和經銷商目前的擔心,一位4S店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假如車主發現汽車有問題,投訴要求退車,我們又向廠家交涉,廠家有自己嚴格的退換車標準,一般不會輕易通過,但車主有堅持要求退車,作為經銷商,我們夾在中間該怎么辦?”如果做質量鑒定,鑒定費用由誰承擔?中間必然產生更多的糾紛。
作為草案涉及的另一方,許多消費者表示歡迎,但也有不少人持懷疑態度,比如30天的免費退貨時間,一輛新車從購買到真正上路要經過辦理手續、驗車、裝飾等一系列過程,許多問題在30天內可能來不及發現。
因此,大家爭議的根本在于法規出臺之后有實際的操作性,鑒于三包規定的細節問題仍然很多,在國內某省先試點再推廣的方法也許更為穩妥,在汽車已經走入家庭的背景下,三包規定的出臺已經勢在必行,這點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