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車保有量的增加,以及汽車整車銷售利潤的減少,使得汽車后市場成為4s店主要的盈利渠道。收費是普通維修店的幾倍甚至是十幾倍,理應會有更專業的服務水準才對,但汽車投訴網卻收到不少與之相違背的案例,其中較嚴重的莫過于這種試車變成撞車,修車變成摔車的案例了。車主好好的一臺車進店維修保養,卻因4s店自己的失誤把車輛給撞了,摔了。這種事不要說發生在4s店,就是路邊小店也難已一見。汽車投訴網希望通過這些案例的點評來讓大家對4s店有更深的認識和了解,也更希望相關廠商能夠切實監督4s店實行相關的操作規范,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
案例一:一汽豐田銳志在4S店內維修,4S店試車遭撞毀

河北唐山的張女士2011年6月28日向汽車投訴網投訴,由于其愛車右前玻璃異響,按照與4S店的預約于2011年5月1日8點35分將車交予4S店前臺維修接待人員,并被告知在休息室等候。10時25分左右公司工作人員告知在試車時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車輛受損。
下午4時事故車被拆開,發現車底盤與后備箱被撞嚴重變形,經與4S店工作人員協商,請他們當天下午不要修車,待第二日早8時將車抬升共同檢查車底盤毀損狀況后,再請他們修理。第二天8時25分查看了車損情況后,4S店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將經心盡快修復,同時告知5月3日4S店的負責人將與我們商談賠償問題。
5月3日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可以回收該車,并叫來了該公司的二手車評估師,按照車沒未發生事故前的狀況評估,結果是17萬元由其公司回收。對此結果,車主表示不能接受,請他們給予合理賠償。

此后,公司工作人員來電話問車主是否同意修車,車主明確告之,因我們工作、生活中急需用車,請盡快修車。此后,車主多次請求盡快修車,該公司部門經理讓我們在一份施工作業單(免除該店一切責任的協議)上簽字,并反復強調若車主不簽字就不給修車。
對此車主表示不能接受,并向汽車投訴網進行了投訴,在汽車投訴網的介入幫助下,投訴并未取得多大起色,隨后汽車投訴網對此事進行點評《銳志修車修出“車禍”,4s店不賠償反要車主簽免責條款》,呼吁廠商應加強對4s店的監管,以切實誠懇的態度來積極協調解決車主的問題。但據車主最新反饋,在雙方僵持四個多月后,4S店終于同意把施工作業單中免責條款去掉,隨后車主簽字修車,但對于4S店提出賠償8000元了結此事則被車主拒絕。目前車主已將車輛提出使用,但關于賠償的問題仍未有進一步處理,車主已在準備資料起訴。
案例二:斯巴魯葫蘆島4s店摔車,好好的森林人讓4s店來個自由落體
遼寧錦州的吳先生向汽車投訴網投訴,2012年1月29,把愛車開到葫蘆島4s店進行保養維修,交車給4s店時還是好好的一輛車,卻沒想到讓4s店在保養時從架子上半空中摔了下來,整個車頭直直砸向地面,散開一地的零部件,出現如此嚴重的低級事故。面對車主的質疑,4s店卻好像并無太大的負罪感,只是強調可以將車修好,然后再送幾次保養打發了事。由于無法預知這樣的撞擊會對車輛底盤、懸掛產生怎么樣的影響,車主沒有輕易答應4s店的要求,而是寄希望于4s店能最大限度的給予修復,然后再決定是否對4s店提起索賠。

不管是撞車還是摔車,在我們普通老百姓看來都是不可思議的,作為廠家授權認可的4s店,按理說會有相當完全的操作規范,并有相應的落實措施,不至于會出現這種連路邊小店都不會犯的低極錯誤,但現在事實就真真切切地擺在大家面前。所以,有時高價未必能得到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