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過生日,馬某赴宴喝醉后騎摩托車回家,途中撞上馬路牙子死亡。記者昨天獲悉,順義法院一審判決8名同飲者共同賠償馬某家屬7.3萬余元。
法院查明,今年3月17日晚,馬某參加聚會,并在酒后騎摩托車離開,途中撞上馬路牙子倒地死亡。經法醫鑒定,馬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交警認定,馬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法院認為,馬某與8被告同席飲酒,8被告在明知馬某駕車的情況下,對其飲酒行為負有勸誡的義務;在明知馬某酒后駕車離開的情況下,亦未盡到勸誡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義務。法院酌定8被告共同承擔10%的責任,共同賠償馬某家屬7.3萬余元。